# 114MATSU01 已截止

「幸福接力·資源布建·永續馬祖114年度連江縣社工服務增編計畫」車輛租賃案

連江縣政府 公告日:114/02/10 截止日:114/02/14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最低標
預算金額
$ 420,000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4/02/14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連江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1.3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91 - 機動車, 拖車, 半拖車; 車輛機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瑤芝
聯絡電話 (0836)25022#403
機關代碼 3.71.3
單位名稱 民政社會處
機關地址 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76號
聯絡人 陳瑤芝
聯絡電話 (0836)25022#403
傳真號碼 (0836)22209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租賃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42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保留後續擴充之權利。機關得視需要及廠商履約情形良好,於契約期滿前,以每項單價不超過本案契約單價之金額,洽得標廠商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依該年度需求數量計算之總價辦理續約(機關得以原車續租),每次續約期限1年,並得以換文方式辦理,擴充期間至115年12月31日止,後續擴充金額共新臺幣42萬元。若得標廠商無意願進行後擴契約,須提前三個月告知,俾利後續作業。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2/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2/14 17:00
開標時間 114/02/14 17:30
開標地點 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156號4樓(老人活動中心4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156號4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連江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4年3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基本資格:符合政府採購法之規定,並具有小客車租賃業(G101041)或小貨車租賃業(G101091)之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二)應附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納稅證明文件(最近一期)。 3.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以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所提信用證明並請依「查詢票據信用資料作業須知」規定,應加蓋查覆單位圖章)。 4.投標廠商聲明書、切結書、廠商廉政相關規定告知書。 5.欲租用予甲方之車輛型錄,且該型錄符合本案之車輛租賃規範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承攬廠商應於投標前自行了解坂案履約地點(連江縣南竿鄉)之車輛養護、使用情況 2.馬祖因屬離島地區,常受天候因素影響郵遞時間,應自行考量所需郵遞時間,倘無法如期寄達,本處概不負責。 3.倘因機關政策變更,致本案經費不足,雙方應協調變更工作內容,並依比例變更契約價金。 4.被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於拒絕往來期間,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 5.本案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價金10%(千元以下捨去),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日次日起14日內繳納履約保證金。 6.開標日或截標日若遇颱風或其他天然災害且連江縣宣怖停止上班時,開標日 或截標日順延至下一上班日,餘請詳如投標須知、契約稿、保險招標標規範、 投保範圍示意圖及各項附件。 7倘因機關無相關業務需求或其他因素致無租用需求,機關得終止部分或全部租賃契約,惟應於契約部分或全部終止前至少30日曆天書面通知承攬廠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連江縣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連江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七十六號、電話:0836-25330、傳真:0836-25021)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地方政府-連江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七十六號、電話:0836-25330、傳真:0836-25021)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地方政府-連江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七十六號、電話:0836-25330、傳真:0836-25021)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4/02/14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連江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1.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瑤芝
聯絡電話
(0836)25022#403
機關代碼
3.71.3
單位名稱
民政社會處
機關地址
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76號
聯絡人
陳瑤芝
聯絡電話
(0836)25022#403
傳真號碼
(0836)22209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42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保留後續擴充之權利。機關得視需要及廠商履約情形良好,於契約期滿前,以每項單價不超過本案契約單價之金額,洽得標廠商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依該年度需求數量計算之總價辦理續約(機關得以原車續租),每次續約期限1年,並得以換文方式辦理,擴充期間至115年12月31日止,後續擴充金額共新臺幣42萬元。若得標廠商無意願進行後擴契約,須提前三個月告知,俾利後續作業。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2/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2/14 17:00
開標時間
114/02/14 17:30
開標地點
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156號4樓(老人活動中心4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156號4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連江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4年3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基本資格:符合政府採購法之規定,並具有小客車租賃業(G101041)或小貨車租賃業(G101091)之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二)應附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納稅證明文件(最近一期)。 3.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以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所提信用證明並請依「查詢票據信用資料作業須知」規定,應加蓋查覆單位圖章)。 4.投標廠商聲明書、切結書、廠商廉政相關規定告知書。 5.欲租用予甲方之車輛型錄,且該型錄符合本案之車輛租賃規範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承攬廠商應於投標前自行了解坂案履約地點(連江縣南竿鄉)之車輛養護、使用情況 2.馬祖因屬離島地區,常受天候因素影響郵遞時間,應自行考量所需郵遞時間,倘無法如期寄達,本處概不負責。 3.倘因機關政策變更,致本案經費不足,雙方應協調變更工作內容,並依比例變更契約價金。 4.被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於拒絕往來期間,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 5.本案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價金10%(千元以下捨去),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日次日起14日內繳納履約保證金。 6.開標日或截標日若遇颱風或其他天然災害且連江縣宣怖停止上班時,開標日 或截標日順延至下一上班日,餘請詳如投標須知、契約稿、保險招標標規範、 投保範圍示意圖及各項附件。 7倘因機關無相關業務需求或其他因素致無租用需求,機關得終止部分或全部租賃契約,惟應於契約部分或全部終止前至少30日曆天書面通知承攬廠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連江縣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連江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七十六號、電話:0836-25330、傳真:0836-25021)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地方政府-連江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七十六號、電話:0836-25330、傳真:0836-25021)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地方政府-連江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七十六號、電話:0836-25330、傳真:0836-25021)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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