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93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60號總收文室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08年4月30日前完成採購標的之供應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須為合法登記設立且依法納稅之廠商,廠商應檢附文件詳如投標須之61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主辦機關:金門縣政府; 承辦人:李慶對; 電話:082-322879; 傳真電話:082-320432;地址: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60號。
(二)若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適逢天災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及開標。
(三)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異議或依政府政購法第74條規定提出異議者,應於規定期限內以書面向招標機關提出並依規定處理。
(四) 金門縣政府政風室檢舉信箱,金門郵政第10號信箱;電話:082-323171。
(五)【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購領。
(六)【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一、文件費:新台幣0元整。
二、電子領標請參閱政府電子採購網之領標費用說明。
(七)本案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經機關通知始決標生效。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金門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六十號、電話:082-322208、傳真:082-324007)
福建省調查處(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西海路一段65號;金門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2-322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