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
| 2026/10/01 | 流標 | 0 家 |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金門縣採購招標所 |
|---|---|
| 機關代碼 | 3.71.2.63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盛莉 |
| 聯絡電話 | (082)373257#336 |
| 機關地址 | 893金門縣金城鎮民權路72號 |
| 傳真號碼 | (082)325935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代辦 |
| 洽辦機關 | 3.71.2.62金門酒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15/10/13 |
| 原公告日 | 115/10/05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10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5元 |
| 總計 | 125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金門縣採購招標所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893金門縣金城鎮民權路72號 |
| 招標文件總售價 | 400元 |
| 付款方式 | 現金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 截止投標 | 115/10/19 17:30 |
| 開標時間 | 115/10/20 11:00 |
| 開標地點 | 金門縣採購招標所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台幣42,000元整,受款人應書寫金門縣採購招標所,書寫錯誤者視為無效。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金門縣採購招標所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 金門縣採購招標所 |
|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 116/01/17 |
| 投標文字 | 中文(正體字)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郵寄金門郵政第73號信箱或送達金門縣採購招標所。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金門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開工日起60個工作天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須為合法登記且依法納稅之E601010電器承裝業之廠商;應檢附之證明文件詳本案投標須知第61項。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洽辦機關:金門酒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承辦人:余建勝;職務代理人:陳政斌;電話:082-325628#83606;傳真電話:082-316295;地址:892金門縣金寧鄉桃園路1號。 (二)若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適逢天災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及開標。 (三)金門縣政府政風檢舉信箱,金門郵政第10號信箱;電話:082-323171;傳真:082-328656;地址: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60號。 (四)開標程序(以最低標為例):1、標封開啟後,就所有投標廠商文件逐一查核判斷有無工程會91年11月27日工程企字第09100516820號令、95年7月25日工程企字第09500256920號令及105年3月21日工程企字第10500080180號令所述情形。2、審查廠商價格文件並依標價高低排序後,就最低標廠商或機關認為必要之廠商進行資格或規格(無者免審)文件審查,如符合招標文件規定且未有標價偏低之虞或其他情形時,則辦理決標。3、若最低標價超過底價時,則依政府採購法第53條規定之程序辦理:(1)、洽該最低標廠商減價一次。(2)、減價結果仍超過底價時,審查其他廠商之投標文件是否合於招標文件規定,嗣由所有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重新比減價格,比減價格不得逾三次。」4、決標原則為「最高標」時,開標程序比照辦理。 (五)「工程、勞務及具承攬性質財物之採購,屬印花稅法課稅範圍者,廠商得標後請以金門縣稅務局所開立之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但應納稅額在新臺幣100元以下者,可自行貼花。」如有任何疑問事項,可逕洽「金門縣稅務局」,電話:082-325197#202詢問。 (六)本案工程總表、工程詳細價目表及單價分析表投標時免附,訂約時仍為契約附件。 ※更正公告 一、依據金門酒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115年10月12日金酒工字第1150010156號函辦理。 二、本案修正「工程詳細價目表及採購契約範本附記條款特別聲明」各1份(如附招標文件修正對照表及修正後之招標文件)。已領購書面文件之廠商應至本所領取更新文件,電子領標廠商應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更新文件,並依更正後之招標文件規定送投,否則視為無效標。 三、在本案更正公告前,本案已依規定投標者,應自公告日起3日內主動告知本所承辦人員以投標文件之處理方式。否則視同不作任何處理,且以原投標文件投標,並依投標須知第77項規定,不允許領回或撤回。 四、本次招標修正招標文件,經洽辦機關認定屬重大改變,不適用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金門縣採購招標所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金門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六十號、電話:082-322208、傳真:082-324007) 福建省調查處-(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西海路一段65號;金門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2-322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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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金門縣採購招標所 歷年「工程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