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PS01 已決標公告

金酒公司觀光探索體驗館新建工程委託專案管理暨監造服務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戴榮伸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2,668,754
原始預算
$ 12,927,300
底價金額
$ 12,668,754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金門酒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3.71.2.6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3 - 綜合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楊俊豪
聯絡電話 (082)325628#83662
機關代碼 3.71.2.62
單位名稱 金門酒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 892金門縣金寧鄉桃園路一號
聯絡人 楊俊豪
聯絡電話 (082)325628#83662
傳真號碼 (082)316295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9/09/02
原公告日 109/08/17
採購預告公告日期 109/07/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9/09/07 17:00
開標時間 109/09/08 10:00
開標地點 892金門縣金寧鄉桃園路一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92金門縣金寧鄉桃園路一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金門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全部工程施工完竣,並經甲方驗收合格且無待解決事項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須為建築師事務所單獨投標或與工程技術顧問業、其他依法令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法人、依法開業登記之技師事務所共同投標,應檢附之證明文件詳本案投標須知第六十一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須為建築師事務所單獨投標或與工程技術顧問業、其他依法令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法人、依法開業登記之技師事務所共同投標,基本資格及應檢附之證明文件如下。 基本資格: 建築師事務所或建築師事務所與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其他依法令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法人共同投標或建築師事務所與依法執業登記之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共同投標。 證明文件: (一) 建築師事務所: (1). 開業證書。 (2). 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 (3). 建築師之公會會員證明文件及勞保投保資料(若為公司負責人得免附)。 (4). 廠商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二) 建築師事務所與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其他依法令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法人共同投標: (1). 建築師事務所: A. 開業證書。 B. 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 C. 建築師之公會會員證明文件及勞保投保資料(若為公司負責人得免附)。 D. 廠商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文件。 (2).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其他依法令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法人 A. 設立或登記之證明文件。 B. 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 C. 參與本案之技師執業執照、公會會員證明文件及勞保投保資料(若為公司負責人得免附)。(土木工程科或結構工程科技師乙人以上)。 D. 工程顧問業應另檢附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或技術顧問機構登記證。 E. 工程顧問業應另檢附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員證明文件。 F. 廠商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文件。 (三) 建築師事務所與依法執業登記之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共同投標: (1). 建築師事務所: A. 開業證書。 B. 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 C. 建築師之公會會員證明文件及勞保投保資料(若為公司負責人得免附)。 D. 廠商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文件。 (2). 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 A. 技師執業執照、公會會員證明文件及勞保投保資料(若為公司負責人得免附)。(土木工程科或結構工程科技師乙人以上)。 B. 最近一期納稅證明。 C. 廠商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金門酒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金門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六十號、電話:082-322208、傳真:082-32400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福建省調查處(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西海路一段65號;金門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2-322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9/07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1.2.62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楊俊豪
聯絡電話
(082)325628#83662
機關代碼
3.71.2.62
單位名稱
金門酒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
892金門縣金寧鄉桃園路一號
聯絡人
楊俊豪
聯絡電話
(082)325628#83662
傳真號碼
(082)316295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9/09/02
原公告日
109/08/17
採購預告公告日期
109/07/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9/09/07 17:00
開標時間
109/09/08 10:00
開標地點
892金門縣金寧鄉桃園路一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92金門縣金寧鄉桃園路一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金門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全部工程施工完竣,並經甲方驗收合格且無待解決事項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須為建築師事務所單獨投標或與工程技術顧問業、其他依法令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法人、依法開業登記之技師事務所共同投標,應檢附之證明文件詳本案投標須知第六十一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須為建築師事務所單獨投標或與工程技術顧問業、其他依法令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法人、依法開業登記之技師事務所共同投標,基本資格及應檢附之證明文件如下。 基本資格: 建築師事務所或建築師事務所與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其他依法令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法人共同投標或建築師事務所與依法執業登記之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共同投標。 證明文件: (一) 建築師事務所: (1). 開業證書。 (2). 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 (3). 建築師之公會會員證明文件及勞保投保資料(若為公司負責人得免附)。 (4). 廠商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二) 建築師事務所與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其他依法令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法人共同投標: (1). 建築師事務所: A. 開業證書。 B. 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 C. 建築師之公會會員證明文件及勞保投保資料(若為公司負責人得免附)。 D. 廠商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文件。 (2).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其他依法令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法人 A. 設立或登記之證明文件。 B. 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 C. 參與本案之技師執業執照、公會會員證明文件及勞保投保資料(若為公司負責人得免附)。(土木工程科或結構工程科技師乙人以上)。 D. 工程顧問業應另檢附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或技術顧問機構登記證。 E. 工程顧問業應另檢附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員證明文件。 F. 廠商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文件。 (三) 建築師事務所與依法執業登記之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共同投標: (1). 建築師事務所: A. 開業證書。 B. 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 C. 建築師之公會會員證明文件及勞保投保資料(若為公司負責人得免附)。 D. 廠商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文件。 (2). 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 A. 技師執業執照、公會會員證明文件及勞保投保資料(若為公司負責人得免附)。(土木工程科或結構工程科技師乙人以上)。 B. 最近一期納稅證明。 C. 廠商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金門酒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金門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六十號、電話:082-322208、傳真:082-32400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福建省調查處(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西海路一段65號;金門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2-322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9/07 17: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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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方式分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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