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0117 已截止

計程車彈性運輸服務試辦計畫-沙美田埔線

金門縣公共車船管理處 公告日:107/03/07 截止日:107/03/16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預算金額
$ 654,445

押標金
$ 30,000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07/03/16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金門縣公共車船管理處
機關代碼 3.71.1.6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71 - 陸地運輸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莊銘傑
聯絡電話 (082)332721#266
機關代碼 3.71.1.61
單位名稱 金門縣公共車船管理處
機關地址 891金門縣金湖鎮新市里黃海路90-1號
聯絡人 莊銘傑
聯絡電話 (082)332721#266
傳真號碼 (082)333221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若未能於108年1月1日銜接新約,則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辦理議價,增購至108年2月28日止,以上之擴充增購金額上限為新臺幣103,000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3/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3/16 17:30
開標時間 107/03/19 10:00
開標地點 3樓會議室(山外車站3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30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91金門縣金湖鎮新市里黃海路90-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金門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核定開始營運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須為合法登記設立且依法納稅之計程車客運服務業者或計程車客運業,應提供: (1)計程車客運服務業營業執照。 (2)廠商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3)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免稅者,應檢附國稅局出據之營業稅免稅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開標時間為資格標開標時間,評審會議、議價時間另行通知。 2.資格標開標時,投標廠商得不派員出席。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金門縣公共車船管理處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金門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六十號、電話:082-322208、傳真:082-32400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福建省調查處(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西海路一段65號;金門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2-322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3/16 17: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1.1.61
聯絡人
莊銘傑
聯絡電話
(082)332721#266
機關代碼
3.71.1.61
單位名稱
金門縣公共車船管理處
機關地址
891金門縣金湖鎮新市里黃海路90-1號
聯絡人
莊銘傑
聯絡電話
(082)332721#266
傳真號碼
(082)333221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若未能於108年1月1日銜接新約,則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辦理議價,增購至108年2月28日止,以上之擴充增購金額上限為新臺幣103,000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3/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3/16 17:30
開標時間
107/03/19 10:00
開標地點
3樓會議室(山外車站3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30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91金門縣金湖鎮新市里黃海路90-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金門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核定開始營運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須為合法登記設立且依法納稅之計程車客運服務業者或計程車客運業,應提供: (1)計程車客運服務業營業執照。 (2)廠商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3)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免稅者,應檢附國稅局出據之營業稅免稅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開標時間為資格標開標時間,評審會議、議價時間另行通知。 2.資格標開標時,投標廠商得不派員出席。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金門縣公共車船管理處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金門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六十號、電話:082-322208、傳真:082-32400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福建省調查處(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西海路一段65號;金門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2-322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3/16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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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8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82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32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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