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金門縣衛生局 |
|---|---|
| 機關代碼 | 3.71.1.37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31 - 人類衛生服務 |
| 決標方式 |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
| 聯絡人 | 陳孟麒(規格聯絡人,082-338863#777)、蔡佳宏 |
| 聯絡電話 | (082)330697#507 |
| 機關地址 | 891金門縣金湖鎮復興路1-12號 |
| 傳真號碼 | (082)335029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預計金額 | 1,000,000元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補助機關 | A.21.4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
| 補助金額 | 1,000,000元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4/04/25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 是 |
|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 否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4/05/08 17:30 |
| 開標時間 | 114/05/09 10:00 |
| 開標地點 | 891金門縣金湖鎮復興路1-12號(局本部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891金門縣金湖鎮復興路1-12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金門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決標日起至114年12月1日(含)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廠商資格摘要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基本資格:投標廠商須為合法立案之醫事機構、長照服務機構、學協公會、大專院所。 二、證明文件: (一)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影本1份。 (二)納稅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文件影本1份;私立財團、社團法人(如私立大學、基金會等)及其他人民團體若無營業稅或所得稅相關納稅證明,須檢附「機關或團體及其作業組織結算申報書」或最近一期結算申報核定書。 (三)公立學校、公立醫院、公立研究機構或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依法令免申請核發設立或登記證明或納稅證明者,參加投標時,得免繳驗該等證明文件。 |
|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 是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案另訂採購投標須知補充規定,內含不合格標之補充說明(企劃書內之經費需求所列合計如超過固定費用者,為不合格標),請詳閱。 (二)投標文件使用文字: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囿於系統限制,投標文字僅能勾選整正體中文,爰補充於附加說明)。 (三)若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適逢天災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及開標。 (四)標封開啟後,就所有投標廠商文件逐一查核判斷有無工程會91年11月27 日工程企字第09100516820號令、95年7月25日工程企字第09500256920號令及105年3月21日工程企字第10500080180號令所述情形。 (五)其他檢舉受理單位:金門縣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金門郵政第10 號信箱;電話:082-323171;傳真:082-328656;地址: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60 號。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金門縣衛生局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金門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六十號、電話:082-322208、傳真:082-324007) 福建省調查處-(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西海路一段65號;金門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2-322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4/05/08 17:3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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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金門縣衛生局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