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90金門縣金沙鎮大洋里東山31號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5/11/12 17:3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5/11/13 10: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890金門縣金沙鎮大洋里東山31號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履約品質。
領投開標: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90金門縣金沙鎮大洋里東山31號
其他:履約期限
自116年1月1日起(如決標日期逾116年1月1日,則至決標日起)至116年12月31日止,詳如「116年金門縣林務所委託樹木伐除、修剪及樹頭殘材去化(開口契約)」工作規範。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無預算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具公司登記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投標廠商須為合法登記且依法納稅之廠商,應檢附證明文件詳如投標須知第61項。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廠商需具有危⽊伐除及樹⽊修剪承做能⼒,應提出如林業、園藝等相關證照或訓練之結業證書或相關履約結案證明文件。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廠商須檢附其受雇⼈、從業⼈員應具備⾼空⼯作⾞ (作業⾞)操作⼈員證照或結業證書(需於有限期限內或依相關法規完成定期教育訓練)。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其他:附加說明
(⼀)洽辦機關:⾦⾨縣林務所;承辦⼈:蔡慧嫻;職務代理⼈:陳筱媛;電話:082 352846#602;傳真電話:082 355368;地址:890⾦⾨縣⾦沙鎮⼤洋⾥東⼭31號 (⼆)若截⽌收件⽇或開標⽇適逢天災停⽌上班,則順延⾄下⼀上班⽇同⼀時間截⽌收件及開標。 (三)⾦⾨縣政府政風檢舉信箱,⾦⾨郵政第10號信箱;電話:082- 323171;傳真:082-328656;地址:⾦⾨縣⾦城鎮⺠⽣路60號。 (四)開標程序(以最低標為例):1、標封開啟後,就所有投標廠商文件逐 ⼀查核判斷有無⼯程會91年11⽉27⽇⼯程企字第09100516820號令、95年7 ⽉25⽇⼯程企字第09500256920號令及105年3⽉21⽇⼯程企字第10500080180號令所述情形。2、審查廠商價格文件並依標價⾼低排序後,就最低標廠商或機關認為必要之廠商進⾏資格或規格(無者免審)文件審查,如符合招標文件規定且未有標價偏低之虞或其他情形時,則辦理決標。3、若最 低標價超過底價時,則依政府採購法第53條規定之程序辦理:(1)、洽該最低 標廠商減價⼀次。(2)、減價結果仍超過底價時,審查其他廠商之投標文件是 否合於招標文件規定,嗣由所有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重新比減價格, 比減價格不得逾三次。」4、決標原則為「最⾼標」時,開標程序比照辦理。 (五)「⼯程、勞務及具承攬性質財物之採購,屬印花稅法課稅範圍者,廠商得標後請以⾦⾨縣稅務局所開立之印花稅⼤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但應納稅額在新臺幣100元以下者,可⾃⾏貼花。」如有任何疑問事項,可逕洽「⾦⾨縣稅務局」,電話:082-325197#202詢問。 (六)本案採公開招標(評分及格最低標),資格、規格與價格⼀次投標分段開標,投標廠商應就各段標之標封「資格」、「規格」、「價格」分別裝封後,⼀併裝入投標標封內密封,餘詳本須知第75項規定。 (七)本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開標時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由機關通知使決標⽣效。 (八)本案因政策變更,廠商依契約繼續履⾏反⽽不符公共利益者,依採購法第64條與契約相關規定辦理。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金門縣林務所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福建省調查處-(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西海路一段65號;金門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2-322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金門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六十號、電話:082-322208、傳真:082-324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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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30T01:17:58+0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