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W1060123 已決標公告

金門縣定古蹟小浦頭黃允棋古厝暨料羅吳氏六路大厝修復及再利用計畫

金門縣文化局 決標日:106/03/2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國立金門大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650,000
原始預算
$ 1,670,000
底價金額
$ 1,65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金門縣文化局
機關代碼 3.71.1.2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曾淑鈴
聯絡電話 (082)328638#815
機關代碼 3.71.1.24
單位名稱 文化資產科
機關地址 893金門縣金城鎮環島北路1段66號
聯絡人 曾淑鈴
聯絡電話 (082)328638#815
傳真號碼 (082)320431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預計金額 1,67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2/24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06/03/07 17:00
開標時間 106/03/08 09:00
開標地點 893金門縣金城鎮環島北路1段6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否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93金門縣金城鎮環島北路1段6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金門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翌日起200日曆天(不含機關審查期間)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資格:廠商符合下列(一)資格之一,且需符合計畫主持人所列資格之一者,同時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一)一般資格: 1、政府立案之建築師事務所。 2、大專院校以上之學術機構 3、公司、行號。 4、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 (二)計畫主持人:計畫主持人資格及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具下列資格之一)者: 1. 依《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9條第1項,應具開業建築師、或教育部核頒相關系(所)之助理教授以上資格,且應實際執行完成古蹟或歷史建築之修復或再利用計畫、工作報告書、解體調查,累積經驗達 二件以上者,檢附上開相關證明文件。 2. 依《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8條,古蹟修復或再利用有關之勞務委任,於本辦法中華民國101年6月18日前,取得中央主管機關審核通過之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修復或再利用勞務委任主持人列冊資格者(工作項目範圍需與本標案相符),並應有實際執行完成古蹟或歷史建築之修復或再利用計畫、工作報告書、解體調查,累積經驗達 二件以上者,檢附上開相關證明文件。 餘詳需求書第拾條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金門縣文化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福建省調查處(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西海路一段65號;金門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2-322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3/07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金門縣文化局
機關代碼 3.71.1.24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曾淑鈴
聯絡電話
(082)328638#815
機關代碼
3.71.1.24
單位名稱
文化資產科
機關地址
893金門縣金城鎮環島北路1段66號
聯絡人
曾淑鈴
聯絡電話
(082)328638#815
傳真號碼
(082)320431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預計金額
1,67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2/24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06/03/07 17:00
開標時間
106/03/08 09:00
開標地點
893金門縣金城鎮環島北路1段6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否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93金門縣金城鎮環島北路1段6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金門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翌日起200日曆天(不含機關審查期間)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資格:廠商符合下列(一)資格之一,且需符合計畫主持人所列資格之一者,同時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一)一般資格: 1、政府立案之建築師事務所。 2、大專院校以上之學術機構 3、公司、行號。 4、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 (二)計畫主持人:計畫主持人資格及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具下列資格之一)者: 1. 依《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9條第1項,應具開業建築師、或教育部核頒相關系(所)之助理教授以上資格,且應實際執行完成古蹟或歷史建築之修復或再利用計畫、工作報告書、解體調查,累積經驗達 二件以上者,檢附上開相關證明文件。 2. 依《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8條,古蹟修復或再利用有關之勞務委任,於本辦法中華民國101年6月18日前,取得中央主管機關審核通過之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修復或再利用勞務委任主持人列冊資格者(工作項目範圍需與本標案相符),並應有實際執行完成古蹟或歷史建築之修復或再利用計畫、工作報告書、解體調查,累積經驗達 二件以上者,檢附上開相關證明文件。 餘詳需求書第拾條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金門縣文化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福建省調查處(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西海路一段65號;金門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2-322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3/0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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