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0800002 已決標公告

金門城考古發掘研究計畫(第一期):城牆與城門遺跡

金門縣文化局 決標日:110/10/05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言古文化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580,000
原始預算
$ 3,650,000
底價金額
$ 3,58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金門縣文化局
機關代碼 3.71.1.2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鄭世風
聯絡電話 (082)323169#819
機關代碼 3.71.1.24
單位名稱 文化資產科
機關地址 893金門縣金城鎮環島北路一段66號
聯絡人 鄭世風
聯絡電話 (082)323169#819
傳真號碼 (082)320431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25.1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補助金額 2,92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0/08/20
原公告日 110/08/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0/08/30 17:00
開標時間 110/08/31 16:30
開標地點 893金門縣金城鎮環島北路一段6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93金門縣金城鎮環島北路一段6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金門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548日曆天止(不含機關審查期間))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基本資格: (一)凡政府登記合格之廠商(大專院校以上之考古學術機構、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符合考古發掘之專業機構之公司、行號),具備合格證件且無不良紀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 (二)計畫主持人:計畫主持人資格及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具下列資格之一)者: 1、依《考古遺址發掘資格審查辦法》第4條規定,符合遺址發掘資格之學者專家,須附人員學經歷及證照文件。 2、依《考古遺址發掘資格審查辦法》第5條規定,須符合遺址發掘之學術或專業機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證明文件: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二)符合前款1項資格廠商之專任計畫主持人須檢附專任資格證明文件及就職於該等廠商之在職證明。 (三)符合前款2項資格廠商應檢具計畫主持人資格證明文件,包括學術單位發給之現職聘書、符合文化資產保存法規定之考古專業人員證明文件。 (四)納稅證明或免稅證明:(五)信用之證明: 以上相關證明文件請詳見招標文件「金門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採購投標須知」第61條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4.廠商信用之證明。 5.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一、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經機關通知始決標生效。 二、廠商資格與計畫主持人資格與證明,詳見招標文件「金門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採購投標須知」第61條規定及詳依《考古遺址發掘資格審查辦法》規定需求辦理。 三、「金門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採購投標須知」,請以110年8月20日修正版為準。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金門縣文化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福建省調查處(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西海路一段65號;金門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2-322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08/30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金門縣文化局
機關代碼 3.71.1.24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鄭世風
聯絡電話
(082)323169#819
機關代碼
3.71.1.24
單位名稱
文化資產科
機關地址
893金門縣金城鎮環島北路一段66號
聯絡人
鄭世風
聯絡電話
(082)323169#819
傳真號碼
(082)320431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25.1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補助金額
2,92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0/08/20
原公告日
110/08/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0/08/30 17:00
開標時間
110/08/31 16:30
開標地點
893金門縣金城鎮環島北路一段6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93金門縣金城鎮環島北路一段6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金門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548日曆天止(不含機關審查期間))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基本資格: (一)凡政府登記合格之廠商(大專院校以上之考古學術機構、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符合考古發掘之專業機構之公司、行號),具備合格證件且無不良紀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 (二)計畫主持人:計畫主持人資格及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具下列資格之一)者: 1、依《考古遺址發掘資格審查辦法》第4條規定,符合遺址發掘資格之學者專家,須附人員學經歷及證照文件。 2、依《考古遺址發掘資格審查辦法》第5條規定,須符合遺址發掘之學術或專業機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證明文件: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二)符合前款1項資格廠商之專任計畫主持人須檢附專任資格證明文件及就職於該等廠商之在職證明。 (三)符合前款2項資格廠商應檢具計畫主持人資格證明文件,包括學術單位發給之現職聘書、符合文化資產保存法規定之考古專業人員證明文件。 (四)納稅證明或免稅證明:(五)信用之證明: 以上相關證明文件請詳見招標文件「金門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採購投標須知」第61條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4.廠商信用之證明。 5.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一、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經機關通知始決標生效。 二、廠商資格與計畫主持人資格與證明,詳見招標文件「金門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採購投標須知」第61條規定及詳依《考古遺址發掘資格審查辦法》規定需求辦理。 三、「金門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採購投標須知」,請以110年8月20日修正版為準。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金門縣文化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福建省調查處(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西海路一段65號;金門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2-322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08/3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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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方式分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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