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金門縣烈嶼鄉公所 |
|---|---|
| 機關代碼 | 3.71.1.10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91 - 機動車, 拖車, 半拖車; 車輛機件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洪彩慎 |
| 聯絡電話 | (082)364508 |
| 機關代碼 | 3.71.1.10 |
| 單位名稱 | 清潔隊 |
| 機關地址 | 894金門縣烈嶼鄉西路60號 |
| 聯絡人 | 洪彩慎 |
| 聯絡電話 | (082)364508 |
| 傳真號碼 | (082)363382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否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補助機關 | 3.71.2 金門縣政府 |
| 補助金額 | 6,000,000元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5/08/02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是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894金門縣烈嶼鄉西路60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300元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5/08/12 17:10 |
| 開標時間 | 105/08/15 10:00 |
| 開標地點 | 894金門縣烈嶼鄉西路60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投標金額百分之5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894金門縣烈嶼鄉西路60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金門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105年11月30日前完成交車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投標廠商須為合法登記設立且依法納稅之汽車及其零件製造業或汽車批發業或汽車零售業或CB01010機械設備製造業或機械批發業或F213080機械器具零售業或F401010國際貿易業,應檢附文件如下: (一)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免稅者,應檢附國稅局出據之營業稅免稅證明文件)。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電子領標:請上政府採購網 http://web.pcc.gov.tw/ 下載。 【開標地點】:烈嶼鄉西路60號 本所二樓會議室。 【其他】: 1廠商應自行估計送達時間,逾時主辦單位不予受理。 2廠商對於招標文件或契約之規定有爭議時,得依政府採購法為主。 3如因天然災害而停止上班時,決、開標時間順延至上班日原訂時間辦理。 4本計畫預算額度有限,如發生權責金額已達預算額度即終止工程契約。 5公報如有漏刊、誤刊以本所公告為主。 6餘詳如招標文件。 7★福建省調查處檢舉信箱:金門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2)322888。 傳真電話:(082)324007;電子信箱帳號:[email protected]。 ★金門縣政府政風室檢舉信箱:金門郵政第10號信箱;電話:(082)323171。 ★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918888、02-29171111;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聯絡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800。 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介路3號9樓。 ★金門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60號; 電話:(082)322208;傳真電話:(082)324007; 電子信箱帳號:[email protected]。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金門縣烈嶼鄉公所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金門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六十號、電話:082-322208、傳真:082-324007) 福建省調查處(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西海路一段65號;金門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2-322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5/08/12 17:1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