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 |
|---|---|
| 機關代碼 | 3.7.74 |
| 標的分類 | 未分類 |
| 決標方式 | 未記載 |
| 聯絡人 | 呂宜娟 |
| 聯絡電話 | (02)23214567#682 |
| 機關地址 | 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昌路一段四號 |
| 傳真號碼 | (02)23415200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租賃 |
| 採購金額級距 |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3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9/10/14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是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昌路一段四號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國際事業部採購課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免費(為響應政府節能減碳政策,僅提供光碟片1份,內含所有招標文件)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9/10/21 15:00 |
| 開標時間 | 109/10/21 15:30 |
| 開標地點 | 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昌路一段四號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國際事業部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160萬元整(或等值歐元)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或英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昌路一段四號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國際事業部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決標次日起4個月內裝運,租賃期間自設備性能測試合格日起2年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已參採主管機關範本另行訂定,以符合本機關國外採購之需求。 |
| 廠商資格摘要 | 投標廠商須為合法登記或設立且依法納稅之廠商,餘詳招標文件規定。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請至(1)本公司國際事業部領取(2)電子領標或(3)附貼足郵資(文件重量770公克)之大型回郵信封工本費銀行支票或郵政匯票,書明郵購【109-1049-3-016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豐原捲菸研發製造工廠雙艙小型菸芯香菸包裝機組一套兩年期租賃案】,回郵信封應寫明收件人姓名、地址及郵遞區號,郵寄本公司購買投標書表,廠商應自行估算郵遞時間,本公司不負郵遞延誤責任。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本公司併提供電子招標文件於「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招標文件費用請依政府電子採購網規定辦理繳交領標費用。 【本案業務承辦員】 1.採購發包單位:國際事業部 呂宜娟 電話(02)2321-4567分機682 2.請購需求單位:菸事業部 洪惟鵬 電話(02)2321-4567分機526 【其他】本公司檢舉受理單位: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政風處 電話(02)2321-4567分機363 【注意事項】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9年9月16日工程企字第1090100734號函,配合修正投標廠商聲明書,修正後檔案名稱標示為「03投標須知附件2(投標廠商聲明書)-109.9.16版」。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是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9/10/21 15: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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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 歷年「其他」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