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00嘉義市西區垂楊路427號2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酌收工本費100元,請於等標期限內之辦公時間,至本處行政室繳費後領取,並請於標封內附上領標繳費收據或經機關通知後提出。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嘉義營業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嘉義營業處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00嘉義市西區垂楊路427號2樓
履約期限
決標後於機關通知日起5日內開工,開工日起45個工作天內竣工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土木包工業(E102011)或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得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公司或商號)得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主管機關網站「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之登記資料投標。
2.土木包工業登記證影本或營造業登記證影本。
3.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影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1)廠商如屬土木包工業者,應檢附承攬工程手冊影印本(影本內容應包括負責人、獎懲紀錄等。未附上述內容為不合格標)。
(2)廠商如屬丙等以上(含)綜合營造業者,應檢附承攬工程手冊影印本(影本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未附上述內容或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且評鑑為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
【通訊函索】於等標期限內,書明函索招標文件案號,附上已貼足掛號郵資之大型(A4以上)回郵信封及工本費100元(請以郵政匯票提供),郵寄至本處行政室(嘉義市西區垂楊路427號2樓),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時效,本處概不負責。回郵信封上僅需書寫收件人姓名、地址及郵遞區號即可。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嘉義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嘉義市調查站(地址:60001嘉義市東區維新路321號;嘉義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27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