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內埔菸廠 |
|---|---|
| 機關代碼 | 3.7.74.22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34 - 基本化學產品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邱一峰 |
| 聯絡電話 | (08)7782001#431 |
| 機關地址 | 912屏東縣內埔鄉豐田村建國路36號 |
| 傳真號碼 | (08)7796872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5/09/27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10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5元 |
| 總計 | 125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內埔菸廠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912屏東縣內埔鄉豐田村建國路36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新臺幣100元現金或郵政匯票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5/10/07 09:30 |
| 開標時間 | 105/10/07 10:00 |
| 開標地點 | 本廠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12,000元.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912屏東縣內埔鄉豐田村建國路36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決標次日起2個月內一次交清。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註: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98.4.14工程企字第09800159220號函)、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自公告之日起至105年10月7日9時30分止逕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廠商端)下載投標書表。 (二)1、親自領標: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105年10月7日9時30分止至屏 東縣內埔鄉豐田村建國路36號本廠行政室出納繳交標案文件費用後憑據 向行政室文書務股領取標單。 2、郵購圖說: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105年10月7日9時30分止(郵戳 為憑)以限時掛號寄屏東縣內埔鄉豐田村建國路36號本廠行政室文書 股,來函左上方寫明本標案名稱,內附回郵大信封(25公分×38公分以上, 寫妥收件人姓名、住址及郵遞區號、公司行號請加註統一編號並貼足限時 掛號回信郵資52元及附標案文件費用100元,限屏東、內埔郵局兌款之 匯票抬頭為台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內埔菸廠。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屏東縣內埔鄉豐田村建國路36號內埔菸廠行政室文 書股。 3.樣品請於截標前送達,未送達者,視為不合格標。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內埔菸廠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二號八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5/10/07 09:3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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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內埔菸廠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