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臺北菸廠 |
|---|---|
| 機關代碼 | 3.7.74.20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本案係訂有底價之採購,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本採購決標方式為單價決標(以單價乘以預估數量之和決定得標廠商)。 |
| 聯絡人 | 李小姐(行政室) |
| 聯絡電話 | (02)22123101#431 |
| 機關代碼 | 3.7.74.20 |
| 單位名稱 | 行政室 |
| 機關地址 | 231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二段235號 |
| 聯絡人 | 李小姐(行政室) |
| 聯絡電話 | (02)22123101#431 |
| 傳真號碼 | (02)22118139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契約期間內經雙方同意,得按原契約條件及單價以換文方式辦理後續擴充金額為1,069,500元。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3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1/01/06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231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二段235號(行政室)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招標文件售價新台幣壹佰元整,請以現金或郵政匯票繳納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1/01/11 15:00 |
| 開標時間 | 111/01/11 15:20 |
| 開標地點 | 231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二段235號 (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26,000元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臺北菸廠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臺北菸廠押標金專戶 |
|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 為投標廠商能謹慎投標、誠信履約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是 |
|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 為投標廠商能謹慎投標、誠信履約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231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二段235號(文書股)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預估民國111年 1月1日起至民國111月12月31日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三)主管機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或經主管機關核備許可文件,且在有效期間內。 (四)投標廠商須取得本案廢棄物最終處理機構(該處理機構須為環保主管機關許可設立者 )之進(焚化)廠許可證明,且在有效期間內。 (五)餘詳投標須知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 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期止,上班時間內至本廠(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二段235號)行政室親自領標,招標文件售價新台幣壹佰元整(現金或郵政匯票繳納)或通訊函索招標文件售價新台幣壹佰元整(現金或郵政匯票繳納),並請附貼足52元郵資之大信封乙個左上角註明「索110-0210-2-036號 111年度一般事業廢棄物清除處理」招標文件,並註明統編以便開立發票。 |
| 補充說明 | 投標文件使用文字: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
| 其他 | 1.本案採不分段開標。 2.電子領標:廠商可於「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上網領取招標文件,詳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作業規定辦理。 3.受理檢舉或貪瀆不法單位信箱及電話: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政風處:02-23214567轉363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臺北菸廠政風室:02-22123101轉420。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臺北菸廠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1/01/11 15: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