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花蓮營業處 |
|---|---|
| 機關代碼 | 3.7.74.11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643 - 現場飲用的飲料服務(含提供娛樂及不提供娛樂的飲料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顏莉雅 |
| 聯絡電話 | (03)8323141#433 |
| 機關地址 | 970花蓮縣花蓮市仁愛街75號 |
| 傳真號碼 | (03)8356004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本採購依據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之規定,得採限制性招標方式向得標廠商議價增購(即本採購之後續擴充1次),增購之項目為:廠商如契約期間前8個月週平均目標達成率達110%以上,機關如有需要,得於契約期滿前三個月提出,經廠商同意後辦理。後續擴充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以換文方式辦理,擴充期間活動週時數以原預算金額為上限,並依原單價計算總價。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0/05/24 |
| 是否複數決標 | 是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10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5元 |
| 總計 | 125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花蓮營業處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970花蓮縣花蓮市仁愛街75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以現金100元繳交本處出納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0/06/10 17:00 |
| 開標時間 | 110/06/11 10:00 |
| 開標地點 | 970花蓮縣花蓮市仁愛街75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970花蓮縣花蓮市仁愛街75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110年7月1日起至111年6月30日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一、投標文件須於民國110年6月10日17時00分前,以郵遞、專人送達臺灣菸酒公司花蓮營業處花蓮市仁愛街75號行政室收發室。 二、公開開標案件之開標時間:民國110年6月11日上午10時00分。遇有颱風天等政府宣布之停止上班日,開標日順延於開始上班當日依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 三、公開開標案件之開標地點: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花蓮營業處2樓禮堂(花蓮市仁愛街75號)。 四、公開開標案件有權參加開標之每一投標廠商人數:不分段開標或分段開標之第一、三段標為1~2人(其中1人宜為負責人或持有授權書之人)。 五、本採購採:複數決標,請於標封註明投標標的區別,本案依地區別分3個標的:標的1宜蘭縣市、標的2花蓮縣市、標的3台東縣市。廠商得投標1個以上標的,機關按標的序號依序開標,每標的決標廠商家數為1家。投標廠商僅能得標1個標的,廠商得標後,後續所投採購標的不予決標。 六、投標廠商應提交文件: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二)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 (三)企劃書1式8份:須包含以下內容,並附詳細資料或證明。 1.公司簡介(包含經營實績、過去執行能力、督導名單及駐點人員成員組成介紹-含人數/經驗/薪資組成)。 2.銷售規劃與管理(包括銷售量、接觸人數、預期接觸成功率、目標達成率、銷售話術、銷售場次、時段、人員安排等)。 3.人力規劃與管理(含人員招募、訓練、淡旺季/日調配、業績激勵與獎懲管理、監督等整體規劃設計)。 4.報價(含明細表)。 5.其他相關提案。 (四)投標標價清單。 (五)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六)投標廠商聲明書。 (七)金融機構查詢同意書。 七、投標商報價標準:以「每人次每小時」費用做為報價單位: (一)即飲通路(中、西式餐廳、海產店、啤酒屋、KTV、PUB…等正當餐飲、休閒娛樂場所)以460元做為報價上限。 (二)超市、量販店、地區性賣場及外燴與喜宴等,每小時以400元為報價上限。 八、本案業務承辦人: (一)採購發包單位:行政室 顏莉雅 電話(03)8323141分機433。 (二)採購使用單位:行銷課 林運懋 電話(03)8323141分機406。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花蓮營業處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品項編號 | 1 |
| 品項名稱 | 標的1宜蘭縣市 |
| 預估數量 | 1 |
| 單位 | EA |
| 預算金額_2 | 2,312,500元 |
| 品項編號_2 | 2 |
| 品項名稱_2 | 標的2花蓮縣市 |
| 品項編號_3 | 3 |
| 品項名稱_3 | 標的3臺東縣市 |
| 預算金額_3 | 1,625,000元 |
|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0/06/10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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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花蓮營業處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