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花蓮營業處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180日曆天內將採購標的送達履約標的營業所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3.中文型錄。
詳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通訊函索(建議自備隨身碟):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標期限前附回郵信封貼足75元(右上角註明函索108-0130-2-001;108年1.5噸電動堆高機8台採購案)寄本處函索投標書。函購郵件日期以郵戳為憑,逾期及函索信封未註明索標名稱或案號者不予受理。
其他附加說明
2.親自領標(建議自備隨身碟):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標期限前逕向本處領取投標書表。
3.電子領標:招標文件提供廠商利用電子方式下載,請依「政府電子採購網」辦理下載,網址:http://web.pcc.gov.tw
【交貨期限】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180日曆天內將採購標的送達履約標的營業所,完成交貨。
【交貨地點】
1.蓮營業所(花蓮縣花蓮市民國路16-1號)。
2.鳳林營業所(花蓮縣鳳林鎮復興路70-1號)。
3.玉里營業所(花蓮縣玉里鎮大同路220號)。
4.臺東營業所(臺東縣臺東市依實際營業地址交貨)。
5.成功營業所(臺東縣成功鎮三民路10號)。
6.宜蘭營業所(宜蘭縣宜蘭市中山路五段168號)。
7.礁溪營業所(宜蘭縣礁溪鄉德陽路8巷1號)。
8.蘇澳營業所(宜蘭縣蘇澳鎮蘇南路199 號)。
本案押標金為投標金額之3%,履約保證金為契約金額之10%及保固保證金為契約金額之3%。保固期間為3年。
【決標原則】最低標,非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決標方式】為總價決標。
【投標截止時間】:108年3月18日17時00分前,以郵遞、專人送達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花蓮營業處行政室收發(97046花蓮市仁愛街75號)。
【開標時間】:108年3月19日上午10時00分。如遇颱風天等政府宣布之停止上班日,開標日順延於開始上班當日依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
【開標地點】: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花蓮營業處(花蓮市仁愛街75號)2樓禮堂。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
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視同放棄。
【業務承辦人】:
採購發包單位:行政室劉先生 電話(03)8323141〜3分機433。
採購使用單位:物流課林先生 電話(03)8323141〜3分機312。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花蓮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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