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花蓮營業處 |
|---|---|
| 機關代碼 | 3.7.74.11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71 - 陸地運輸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張秋雲 |
| 聯絡電話 | (03)8323141#433 |
| 機關地址 | 970花蓮縣花蓮市仁愛街75號 |
| 傳真號碼 | (03)8356004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巨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機關在契約有效期間內執行增購時,若雙方同意依原契約條件及運價不變方式續約,最長得擴充1年。 |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6/11/20 |
| 是否複數決標 | 是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10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5元 |
| 總計 | 125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花蓮營業處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970花蓮縣花蓮市仁愛街75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以現金100元繳交本處出納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6/12/14 17:00 |
| 開標時間 | 106/12/15 10:00 |
| 開標地點 | 970花蓮縣花蓮市仁愛街75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花蓮區407,500元。宜蘭區265,000元。台東區267,500。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970花蓮縣花蓮市仁愛街75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107年1月1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與招標標的有關之基本資格 1.廠商特定營業項目(許可業務)證明如下:運輸業務,相關代碼G101061。 2.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3.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影本。 4.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二)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1.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本案為複數決標並採分項決標,廠商各項投標文件無需分項裝封,無需於大外標封標示投標項次,有3家以上廠商投標,且符合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55條規定時,即得開標。 【複數決標】本採購:分項決標,共3標的。 (一)花蓮區16,300,000元。 (二)宜蘭區10,600,000元。 (三)臺東區10,700,000元。 【決標原則】:最低標:非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押標金金額】 (一)花蓮區407,500元。 (二)宜蘭區265,000元。 (三)臺東區267,500元。 (四)本案為複數決標,請依投標標的分別繳交。 【履約保證金】 (一)花蓮區1,222,500元 (二)宜蘭區795,000元 (三)臺東區802,500元 (四)本案為複數決標,請依得標標的分別繳交。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至本營業處行政室事務股購買或電子領標。本處併提供電子招標文件於「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 【投標截止時間】 投標文件須於民國106年12月14日17時00分前,以郵遞、專人送達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花蓮營業處行政室(花蓮市仁愛街75號)。 【開標時間】:106年12月15日上午10時00分。如遇有颱風天等政府宣布之停止上班日,開標日順延於開始上班當日依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 【開標地點】: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花蓮營業處2樓禮堂(花蓮市仁愛街75號)。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後續擴充】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機關在契約有效期間內執行增購時,若雙方同意依原契約條件及運價不變方式續約,最長得擴充1年。 【業務承辦人】: 採購發包單位:行政室張秋雲 電話(03)832-3141~3分機433。 採購使用單位:物流課林國忠 電話(03)832-3141~3分機313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花蓮營業處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二號八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品項編號 | 1 |
| 品項名稱 | 花蓮區 |
| 預估數量 | 1 |
| 單位 | 式 |
| 預算金額_2 | 16,300,000元 |
| 品項編號_2 | 2 |
| 品項名稱_2 | 宜蘭區 |
| 預算金額_3 | 10,600,000元 |
| 品項編號_3 | 3 |
| 品項名稱_3 | 臺東區 |
| 截標時間 | 106/12/14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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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花蓮營業處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