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花蓮營業處 |
|---|---|
| 機關代碼 | 3.7.74.11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74 - 支援及輔助運輸服務 |
| 決標方式 |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
| 聯絡人 | 張秋雲 |
| 聯絡電話 | (03)8323141#433 |
| 機關地址 | 970花蓮縣花蓮市仁愛街75號 |
| 傳真號碼 | (03)8356004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 公告日 | 106/02/10 |
| 原公告日 | 106/02/02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10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5元 |
| 總計 | 125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花蓮營業處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970花蓮縣花蓮市仁愛街75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每份100份繳交本處出納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 截止投標 | 106/02/16 17:00 |
| 開標時間 | 106/02/17 10:00 |
| 開標地點 |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花蓮營業處(花蓮市仁愛街75號)2樓禮堂。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花蓮營業處花蓮市仁愛街75號行政室收發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106年3月28日~3月30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廠商特定營業項目:須包含旅遊行程、交通規劃、住宿及膳食規劃、領隊及導遊配置業務)如: 營業項目代碼J902011旅行業。 (二)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三)廠商納稅之證明。 詳投標須知。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方式】:依採購法第49條規定公開取得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淮,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截止投標】投標文件須於民國106年2月16日下午5時00分前,以郵遞、專人送達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花蓮營業處花蓮市仁愛街75號行政室收發。 【開標時間】:民國106年2月17日上午10時00分。。如遇有颱風天等政府宣布之停止上班日,開標日順延於開始上班當日依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 【開標地點】: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花蓮營業處(花蓮市仁愛街75號)2樓禮堂。公開開標案件有權參加開標之每一投標廠商人數:不分段開標或分段開標之第一、三段標為1~2人(其中1人宜為負責人或持有授權書之人)。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企劃書內容】投標廠商應依「招標規範」內容,依旅遊行程研議提供旅遊企劃書1式8份,供採購評審委員會評審。 國內旅遊行程企劃書:須包含以下內容,並須附詳細資料或證明。 (一)包括含經營實績、組織成員、包括遊覽車車齡、司機服務年資、隨車服務項目。 (二)旅遊行程規劃:旅遊行程安排、住宿飯店、房間安排、早及中餐等。 (三)旅遊安全管理:包括遊覽車定期維修證明、遊覽車保險證明、司機及隨車服務健康證明。 (四)司機及導遊名冊:司機及導遊名冊須包括姓名、年齡、身份證字號、住址、聯絡電話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花蓮營業處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二號八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6/02/16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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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花蓮營業處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