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花蓮營業處 |
|---|---|
| 機關代碼 | 3.7.74.11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13 - 基地整建及清理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張秋雲 |
| 聯絡電話 | (03)8323141#433 |
| 機關地址 | 970花蓮縣花蓮市仁愛街75號 |
| 傳真號碼 | (03)8356004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5/10/07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10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5元 |
| 總計 | 125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花蓮營業處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970花蓮縣花蓮市仁愛街75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每份售價100元以現金繳交本處出納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 截止投標 | 105/10/12 17:00 |
| 開標時間 | 105/10/13 10:00 |
| 開標地點 |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花蓮營業處2樓禮堂(花蓮市仁愛街75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標價金額之5% |
|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 105/11/11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970花蓮縣花蓮市仁愛街75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宜蘭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105年11月30日前完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各等綜合營造業或登記合格之宜蘭縣市(或營造業法第11 條所規定之毗鄰縣市)之土木包工業。廠商須檢附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 (二)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三)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詳投標須知。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決標原則】最低標,非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 64 條之 2 辦理。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至本營業處行政室事務股購買或電子領標。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本購案招標文件酌收工本費新臺幣壹佰元整,廠商須先行至本營業處行政室出納人員處繳納後,憑收據至本營業處事務股領取招標文件。 2.本營業處併提供電子招標文件於「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電子領標系統廠商端)。招標文件費請依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作業規定辦理繳交領標費用。 【本案承辦人】 採購發包單位:張秋雲 電話(03)8323141分機433 採購使用單位:礁溪營業所魏賢德 電話(03)9882526。 投標文件須於民國105年10月12日17時00分前,以郵遞、專人送達,送達地點花蓮市仁愛街75號。 公開開標案件之開標時間:民國105年10月13日上午10時00分。 公開開標案件之開標地點:台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花蓮營業處花蓮市仁愛街75號)2樓禮堂。如遇有颱風天等政府宣布之停止上班日,開標日順延於開始上班當日依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 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比減價格、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花蓮營業處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二號八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5/10/12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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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花蓮營業處 歷年「工程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