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800高雄市錦田路1段142號4樓401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錦田路142號 1F收文室。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開業證書、執業執照、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1.建築師事務所:負責人建築師證書、開業證書、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2.土木技師或結構技師等個人或聯合執業事務所:負責人技師證書、執業執照、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3.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4.營利事業登記證已於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請勿再檢附(檢附此項文件者視為未檢附)。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資料代之。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
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領取時間自108年7月23日起至108年 8月12日下午5時止):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下載本採購招標文件。
二、投標文件使用文字: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三、1080806抽換需求說明書--新增補充說明資料(一)、(二)。
四、1080807投標須知第64點招標文件所附招標投標所需文件新增:(五)切結書1、(六)切結書2。
五、餘詳招標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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