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CC-Y106-028 已決標公告

本會「107年度電腦機房暨端末設備整合委外服務」採購案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決標日:106/11/2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泰鋒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369,895
原始預算
$ 2,500,000
底價金額
$ 2,369,895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機關代碼 3.69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43 - 資料處理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尹澄智
聯絡電話 (02)33438734
機關代碼 3.69
單位名稱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
聯絡人 尹澄智
聯絡電話 (02)33438734
傳真號碼 (02)23433809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得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保留本案後續擴充或維護之權利,即機關視廠商該年度實際履約情形評估滿意後,得決定次年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並得以通知廠商以換文方式辦理續約1年(機關亦得以重新議價方式辦理),但最長以1年為限,上限金額為新臺幣250萬元整(1年預算金額);且廠商不得以未取得後續擴充議價權利向本會求償。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9/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0/11 17:00
開標時間 106/10/12 10:00
開標地點 交通通訊傳播大樓404會議室(10052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 段50號4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交通通訊傳播大樓-NCC總收文室(10052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 段50號1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07年1月1日至107年 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例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並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經濟部已於98年4月2日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檢附此項文件者視為未檢附)。 (二)外國廠商如未經我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在我國境內設立之外國分支機構者,所提出之外文資格文件,應檢附經公證或認證之中文譯本,其認證得由我國駐外代表館處為之。 (三)本採購屬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之資訊服務採購,廠商不得為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上開業務範疇及陸資資訊服務業清單公開於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網站http://www.moeaic.gov.tw/)。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依法令免申請核發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參加投標時,得免繳驗該等證明文件。 (2)公立學校或公立研究機構免附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 (3)私立財團、社團法人(如私立大學、基金會等)及其他人民團體應檢附法人登記書或其他設立登記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0/1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69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尹澄智
聯絡電話
(02)33438734
機關代碼
3.69
單位名稱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
聯絡人
尹澄智
聯絡電話
(02)33438734
傳真號碼
(02)23433809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得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保留本案後續擴充或維護之權利,即機關視廠商該年度實際履約情形評估滿意後,得決定次年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並得以通知廠商以換文方式辦理續約1年(機關亦得以重新議價方式辦理),但最長以1年為限,上限金額為新臺幣250萬元整(1年預算金額);且廠商不得以未取得後續擴充議價權利向本會求償。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9/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0/11 17:00
開標時間
106/10/12 10:00
開標地點
交通通訊傳播大樓404會議室(10052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 段50號4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交通通訊傳播大樓-NCC總收文室(10052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 段50號1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07年1月1日至107年 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例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並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經濟部已於98年4月2日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檢附此項文件者視為未檢附)。 (二)外國廠商如未經我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在我國境內設立之外國分支機構者,所提出之外文資格文件,應檢附經公證或認證之中文譯本,其認證得由我國駐外代表館處為之。 (三)本採購屬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之資訊服務採購,廠商不得為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上開業務範疇及陸資資訊服務業清單公開於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網站http://www.moeaic.gov.tw/)。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依法令免申請核發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參加投標時,得免繳驗該等證明文件。 (2)公立學校或公立研究機構免附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 (3)私立財團、社團法人(如私立大學、基金會等)及其他人民團體應檢附法人登記書或其他設立登記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0/1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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