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251新北市淡水區中正路一段63巷20號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如廠商履約良好,本總局視實際需求,得向廠商依本案決標單價辦理後續擴充,總金額上限為新台幣100萬元整,上述後續擴充之權利保留至107年12月31日止,並以換文方式辦理(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251新北市淡水區中正路一段63巷20號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7/03/25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51新北市淡水區中正路一段63巷20號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得作為證明使
用,投標廠商請以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並得以事業主
管機關網站資料代之,內容須明示經濟部編定之營業項目代
碼)。
2. 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
3.除上述基本證明文件,其他參與投標時必須檢附之文件(如押標金及型錄),欲投標廠商應自行檢核且一併遞送(廠商資格檢查表僅供參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海巡署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興隆路3段 296號、電話:02-22399275、傳真:02-2239928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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