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考量本會部分人員搬遷至新增租辦公室,本會就原有9、10樓辦公空間重新設計配置、室內裝修施作,以期能達到辦公空間妥善合理之使用。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 20 日曆天內完成細部設計圖說暨實施計畫書,於取得室內裝修施工許可證後,經本會函文通知日次日起5日曆天內開工,於開工日次日起100日曆天內完成本工程(詳契約第7條)。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特定個別項目:鋼筋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10%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金屬製品類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5%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詳投標須知第六十四點。
附加說明
基本資格說明:
1.【採單獨投標之投標廠商】投標廠商為具備政府登記合格之室內裝修業(營業項目細類代碼E801060)廠商,依法得兼具從事室內裝修設計業務及室內裝修施工業務,且未受主管機關停業處分仍在案者。
2.【採共同投標之投標廠商】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須具備下列(1)(2)之基本資格:
(1)具備政府登記合格之開業建築師或是具備政府登記合格之室內裝修業(營業項目細類代碼E801060)廠商,依法得從事室內裝修設計業務,未受主管機關停業處分仍在案者。
(2)為具備政府登記合格之各級綜合營造業(營業項目細類代碼E101011)廠商,依法得從事室內裝修施工業務,未受主管機關停業處分仍在案者。
(詳投標須知第六十四點)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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