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00810 招標中 (剩 13 天)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辦公空間室內裝修及搬遷作業統包工程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公告日:115/09/21 截止日:115/10/05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最有利標
預算金額
$ 10,300,000

押標金
$ 200,000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5/10/05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機關代碼 3.60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先生
聯絡電話 (02)87897025
機關代碼 3.60
單位名稱 秘書處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
聯絡人 陳先生
聯絡電話 (02)87897025
傳真號碼 (02)87897800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9/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考量本會部分人員搬遷至新增租辦公室,本會就原有9、10樓辦公空間重新設計配置、室內裝修施作,以期能達到辦公空間妥善合理之使用。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10/05 17:00
開標時間 115/10/06 10:3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0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 20 日曆天內完成細部設計圖說暨實施計畫書,於取得室內裝修施工許可證後,經本會函文通知日次日起5日曆天內開工,於開工日次日起100日曆天內完成本工程(詳契約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特定個別項目:鋼筋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10%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金屬製品類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5%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詳投標須知第六十四點。
附加說明 基本資格說明: 1.【採單獨投標之投標廠商】投標廠商為具備政府登記合格之室內裝修業(營業項目細類代碼E801060)廠商,依法得兼具從事室內裝修設計業務及室內裝修施工業務,且未受主管機關停業處分仍在案者。 2.【採共同投標之投標廠商】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須具備下列(1)(2)之基本資格: (1)具備政府登記合格之開業建築師或是具備政府登記合格之室內裝修業(營業項目細類代碼E801060)廠商,依法得從事室內裝修設計業務,未受主管機關停業處分仍在案者。 (2)為具備政府登記合格之各級綜合營造業(營業項目細類代碼E101011)廠商,依法得從事室內裝修施工業務,未受主管機關停業處分仍在案者。 (詳投標須知第六十四點)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60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先生
聯絡電話
(02)87897025
機關代碼
3.60
單位名稱
秘書處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
聯絡人
陳先生
聯絡電話
(02)87897025
傳真號碼
(02)87897800
電子郵件信箱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9/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考量本會部分人員搬遷至新增租辦公室,本會就原有9、10樓辦公空間重新設計配置、室內裝修施作,以期能達到辦公空間妥善合理之使用。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10/05 17:00
開標時間
115/10/06 10:3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0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 20 日曆天內完成細部設計圖說暨實施計畫書,於取得室內裝修施工許可證後,經本會函文通知日次日起5日曆天內開工,於開工日次日起100日曆天內完成本工程(詳契約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特定個別項目:鋼筋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10%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金屬製品類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5%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詳投標須知第六十四點。
附加說明
基本資格說明: 1.【採單獨投標之投標廠商】投標廠商為具備政府登記合格之室內裝修業(營業項目細類代碼E801060)廠商,依法得兼具從事室內裝修設計業務及室內裝修施工業務,且未受主管機關停業處分仍在案者。 2.【採共同投標之投標廠商】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須具備下列(1)(2)之基本資格: (1)具備政府登記合格之開業建築師或是具備政府登記合格之室內裝修業(營業項目細類代碼E801060)廠商,依法得從事室內裝修設計業務,未受主管機關停業處分仍在案者。 (2)為具備政府登記合格之各級綜合營造業(營業項目細類代碼E101011)廠商,依法得從事室內裝修施工業務,未受主管機關停業處分仍在案者。 (詳投標須知第六十四點)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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