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公平交易委員會 |
|---|---|
| 機關代碼 | 3.59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楊小姐/王小姐 |
| 聯絡電話 | (02)23517588#567/518 |
| 機關地址 | 100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2-2號12-14樓 |
| 傳真號碼 | (02)23517600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5/10/20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5/11/02 17:00 |
| 開標時間 | 115/11/03 10:30 |
| 開標地點 | 100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2-2號13樓(第1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是 |
|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 確保履約品質 |
| 投標文字 |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0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2-2號12樓(秘書室文書科)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116年1月1日起至116年12月31日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本採購允許合作社參與投標,投標廠商為合作社者,應附具合作社章程(章程業務項⽬需涵蓋本採購委託⼯作項⽬)。 ⼆、無論投標廠商是否屬免徵營業稅者,其投標總價皆應包含營業稅5%,並據以判定最低標廠商;得標廠商倘屬免稅適⽤對象,契約規定之各項含稅費⽤將扣除稅捐後給付。 三、為避免得標廠商派駐本會之工作人員異動頻繁,影響到工作品質,廠商給付派駐人員之最低薪資應在勞動部最新公告「基本工資」1.1倍以上。本年度機動臨時支援公務車(含正、副首長)駕駛人力1名月薪為(新臺幣)3萬6,700元,其餘人力月薪為每人3萬4,000元;廠商應在每月5日前將上個月工資轉入派駐工作人員薪資帳戶,不得以本會依公款支付程序或其他理由延遲給付。 四、其他: (一)廠商派駐機關之工作人員含機動臨時支援公務車(含正、副首長)駕駛人力1名共計9人,其提供勞務承攬服務期間為116年1月1日起至116年12月31日止) 。 (⼆)本案欲投標廠商,請於投標前詳閱本案事務性⼯作承攬服務需求說明等文件內容。 (三)本案相關聯絡⼈: 1、請購單位(履約規格需求相關事項):⼈事室 楊小姐/02-23517588轉567 2、採購單位(招標採購程序相關事項):秘書室 王小姐/02-23517588轉518 五、本採購案履約標的性質及相關注意事項,摘要如次: (⼀)本案係屬勞務承攬,由得標廠商派駐⼈員為本會完成契約約定所載⼯作事項,本會對廠商派駐⼈員無指揮監督權,僅依⼯作成果驗收給付契約價⾦。 (⼆)本採購案係依政府採購法、政府機關(構)運⽤勞務承攬參考原則及⼯程會訂頒之勞務採購契約(範本)等規定,辦理勞務採購公開招標事宜。 (三)本會依勞動部訂頒之「政府機關(構)運⽤ 勞務承攬參考原則」建立廠商派駐勞⼯申訴管道,以確保得標廠商派駐勞⼯權益;投標廠商(雇主)應留意勞動法令有關其員⼯(勞⼯)權益等事項。 六、得標廠商依契約約定應繳履約保證金(定額)新臺幣45萬元整。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公平交易委員會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5/11/02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
根據 公平交易委員會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