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大陸委員會 |
|---|---|
| 機關代碼 | 3.57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71 - 廣告服務 |
| 決標方式 |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
| 聯絡人 | 採購單位:秘書室 劉小姐(#8008);需求單位:聯絡處 鄭先生(#7008) |
| 聯絡電話 | (02)23975589#8008 |
| 機關地址 | 100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2-2號15樓 |
| 傳真號碼 | (02)23975296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是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是 |
|---|---|
|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5/02/03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是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5/02/09 17:00 |
| 開標時間 | 115/02/10 10:00 |
| 開標地點 | 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2-2號15樓(秘書室會議室-地點如有更動將於投標時通知)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0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2之2號17樓(文書科收發室)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決標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之期間內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應檢附之文件:》 1、應檢附政府立案從事媒體、媒體購買、公關、傳播、廣告代理、整合行銷、影視等相關行業之公司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含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等。 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或免稅證明(影本):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 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 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3、廠商信用之證明文件(影本):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4、填妥之投標廠商聲明書(負責人應蓋章或簽名)正本:請參閱聲明書之附註,聲明書內容如有誤或虛假者,一經查證或舉發,不得作為決標對象。 5、廠商委託授權書:得由投標廠商附於投標文件遞送或由被授權人攜至開標現場。 6、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各項情形切結書。 7、投標標價清單(應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標價有高於公告之預算者,為投標文件不符合招標文件之規定。 8、企劃書11份 (含經費明細表-詳本案需求規範說明書) 請詳閱本案需求規範說明書、採購契約及投標須知等招標文件,相關需求及規格如有疑問,請洽本會聯絡處鄭先生(電話23975589轉7008分機);採購招標事宜如有疑問請洽本會秘書室劉小姐(電話23975589轉8008分機)。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大陸委員會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5/02/09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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