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0200592 已決標公告

107年度兩岸青年學生公民新聞研習營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 決標日:107/01/1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財團法人中央通訊社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500,000
原始預算
$ 2,5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
機關代碼 3.57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白彥麟
聯絡電話 (02)23975589#3013
機關代碼 3.57
單位名稱 文教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2-2號15樓
聯絡人 白彥麟
聯絡電話 (02)23975589#3013
傳真號碼 (02)23975279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2/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2-2號15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2/28 17:00
開標時間 106/12/29 10: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2-2號16樓第4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2-2號15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7.10.20.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依法令核准設立登記法人、團體、大專院校或學術機構,應附證明文件: 1、設立登記證明、其他合法設立文件影本 (公私立學校得以參加投標公文替代)。 2、最近1期納稅證明,投標廠商未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納稅證明。新設立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證相關文件代之。投標廠商如為財團法人、社團法人或其他依法免稅公私立學校,應提供已送主管稽徵機關收訖最近1期或前1期機關團體及其作業組織結算申報書影本。 3、票據交換所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出具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公立學校可免) 4、填畢投標廠商聲明書(加蓋印章)。(投標廠商自行負責聲明事項。其內容若虛假,經查證或舉發,不得參加。投標廠商聲明書中第1~9項答「是」或未答,不得投標;其投標者,不得為決標對象。) (二)廠商不得有債務糾紛、未結案、被解約不良紀錄,決標或簽約後發現者,應撤銷決標、終止或解除契約。 (三)廠商辦理兩岸文教交流活動不得有違反政府兩岸政策、「接待大陸人士來臺交流注意事項」、「民間團體赴大陸交流注意事項」及相關法令,如決標或簽約後發現,得撤銷決標、終止或解除契約。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2/28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57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白彥麟
聯絡電話
(02)23975589#3013
機關代碼
3.57
單位名稱
文教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2-2號15樓
聯絡人
白彥麟
聯絡電話
(02)23975589#3013
傳真號碼
(02)23975279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2/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2-2號15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2/28 17:00
開標時間
106/12/29 10: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2-2號16樓第4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2-2號15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7.10.20.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依法令核准設立登記法人、團體、大專院校或學術機構,應附證明文件: 1、設立登記證明、其他合法設立文件影本 (公私立學校得以參加投標公文替代)。 2、最近1期納稅證明,投標廠商未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納稅證明。新設立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證相關文件代之。投標廠商如為財團法人、社團法人或其他依法免稅公私立學校,應提供已送主管稽徵機關收訖最近1期或前1期機關團體及其作業組織結算申報書影本。 3、票據交換所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出具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公立學校可免) 4、填畢投標廠商聲明書(加蓋印章)。(投標廠商自行負責聲明事項。其內容若虛假,經查證或舉發,不得參加。投標廠商聲明書中第1~9項答「是」或未答,不得投標;其投標者,不得為決標對象。) (二)廠商不得有債務糾紛、未結案、被解約不良紀錄,決標或簽約後發現者,應撤銷決標、終止或解除契約。 (三)廠商辦理兩岸文教交流活動不得有違反政府兩岸政策、「接待大陸人士來臺交流注意事項」、「民間團體赴大陸交流注意事項」及相關法令,如決標或簽約後發現,得撤銷決標、終止或解除契約。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2/2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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