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C012 已決標公告

環境物聯網感測裝置驗證設施及品保作業制度建置維運計畫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決標日:106/05/0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3,100,000
原始預算
$ 23,1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機關代碼 3.55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82 - 做為測量、檢查、航行及其他目的用之儀器和裝置,除光學儀器; 工業程序控制設備; 上述各項之零件及附件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監資處呂澄洋,秘書室許瑋育
聯絡電話 (02)23117722#2314,2483
機關代碼 3.55
單位名稱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83號
聯絡人 監資處呂澄洋,秘書室許瑋育
聯絡電話 (02)23117722#2314,2483
傳真號碼 (02)23116071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為環境污染物測試設備、校驗設備、輔助儀器、測試驗證品保相關事項規劃研擬及感測器現場品保查核等,並依雙方簽訂合約之單價辦理儀器設備增購,所增加之經費以新臺幣1000萬元為上限。若107、108或109年度經費經立法院刪減或未獲通過時,機關得保留執行與否和執行內容修正之最後權限;另若執行成效未如目標,機關保有第2、3、4年計畫是否由得標廠商執行之決定權利。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4/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一、建立環境物聯網感測裝置測試驗證制度:蒐集國際環境物聯網及感測裝置產品國際標準、規格及制度至少3個國家,以接軌國際標準為原則,研擬我國空氣品質感測裝置性能項目標準、測試程序及驗證作業制度。 二、建置感測裝置測試驗證實驗室(空間由投標廠商提供)及實地場域測試平臺,提供驗證及測試服務:建置可接軌國際之實驗測試設施,提供細懸浮微粒污染物(PM2.5)及1項室外氣狀污染物測試驗證服務,測試系統性能應與NIEA公告方法量測結果建立對應關聯性。 三、建立環境物聯網感測數據品質保證/品質管制制度:建立品質管理程序、空氣品質感測點查核作業能量,查核物聯網感測裝置200點次,統計查核結果供精進感測器布建規格參考。 四、維持實驗室及實地場域測試平臺功能,持續提供各界空氣品質感測裝置測試及驗證服務。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4/14 17:30
開標時間 106/04/17 10: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83號4樓招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83號1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 一、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及法人、機構或團體。 二、本招標案不得共同投標。 三、同一機構僅能就一採購案提出一應徵資格,機構內部各單位不可分別提出應徵資格,以維公平公正原則。 四、詳如投標須知及投標須知補充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它 一、廠商資格證明文件須連同價格標單,押標金於投標期限前寄達或送達本署,逾時無效(以本署總收文收件時間為憑),且一律不接受當場補件。外封套並請標示標案名稱及案號,誤寄文件,本署概不負責。 二、投標廠商不足1家不予開標。 三、(刪除) 四、因颱風等天災停止上班,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規定,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開標時間代之。 五、組合產品(禮盒)應避免過度包裝(詳投標須知)。 六、採購稽核小組: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 8789-7548;傳真:(02)8789-7554;地址:臺北巿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七、餘詳閱標單及投標須知。 八、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請於本案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不足1日者以1日計)前,以書面向本署請求釋疑。 九、本署計畫承辦人:環境監測及資訊處呂澄洋,電話:(02)2311-7722分機2314;如對評選程序有疑問,請洽採購程序承辦人:許瑋育,電話:(02)2311-7722轉2483分機。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1段83號、電話:02-23710261、傳真:02-23116071)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4/14 17: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55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監資處呂澄洋,秘書室許瑋育
聯絡電話
(02)23117722#2314,2483
機關代碼
3.55
單位名稱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83號
聯絡人
監資處呂澄洋,秘書室許瑋育
聯絡電話
(02)23117722#2314,2483
傳真號碼
(02)23116071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為環境污染物測試設備、校驗設備、輔助儀器、測試驗證品保相關事項規劃研擬及感測器現場品保查核等,並依雙方簽訂合約之單價辦理儀器設備增購,所增加之經費以新臺幣1000萬元為上限。若107、108或109年度經費經立法院刪減或未獲通過時,機關得保留執行與否和執行內容修正之最後權限;另若執行成效未如目標,機關保有第2、3、4年計畫是否由得標廠商執行之決定權利。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4/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一、建立環境物聯網感測裝置測試驗證制度:蒐集國際環境物聯網及感測裝置產品國際標準、規格及制度至少3個國家,以接軌國際標準為原則,研擬我國空氣品質感測裝置性能項目標準、測試程序及驗證作業制度。 二、建置感測裝置測試驗證實驗室(空間由投標廠商提供)及實地場域測試平臺,提供驗證及測試服務:建置可接軌國際之實驗測試設施,提供細懸浮微粒污染物(PM2.5)及1項室外氣狀污染物測試驗證服務,測試系統性能應與NIEA公告方法量測結果建立對應關聯性。 三、建立環境物聯網感測數據品質保證/品質管制制度:建立品質管理程序、空氣品質感測點查核作業能量,查核物聯網感測裝置200點次,統計查核結果供精進感測器布建規格參考。 四、維持實驗室及實地場域測試平臺功能,持續提供各界空氣品質感測裝置測試及驗證服務。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4/14 17:30
開標時間
106/04/17 10: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83號4樓招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83號1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
一、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及法人、機構或團體。 二、本招標案不得共同投標。 三、同一機構僅能就一採購案提出一應徵資格,機構內部各單位不可分別提出應徵資格,以維公平公正原則。 四、詳如投標須知及投標須知補充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它
一、廠商資格證明文件須連同價格標單,押標金於投標期限前寄達或送達本署,逾時無效(以本署總收文收件時間為憑),且一律不接受當場補件。外封套並請標示標案名稱及案號,誤寄文件,本署概不負責。 二、投標廠商不足1家不予開標。 三、(刪除) 四、因颱風等天災停止上班,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規定,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開標時間代之。 五、組合產品(禮盒)應避免過度包裝(詳投標須知)。 六、採購稽核小組: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 8789-7548;傳真:(02)8789-7554;地址:臺北巿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七、餘詳閱標單及投標須知。 八、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請於本案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不足1日者以1日計)前,以書面向本署請求釋疑。 九、本署計畫承辦人:環境監測及資訊處呂澄洋,電話:(02)2311-7722分機2314;如對評選程序有疑問,請洽採購程序承辦人:許瑋育,電話:(02)2311-7722轉2483分機。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1段83號、電話:02-23710261、傳真:02-23116071)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4/14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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