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民族路3段260號,本所1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民族路3段260號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資格: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及法人、機構或團體。投標廠商應檢附文件: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如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政府機關或國內學校、公立研究機構請出具參與投標文件(公函或授權書等)。2、廠商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政府機關或國內學校、公立研究機構免提報納稅證明文件。3、投標廠商聲明書。4、服務建議書一式12份。#詳細內容請參見投標須知補充規定說明。
附加說明
本案履約相關內容請逕洽需求單位許先生,分機4101。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1段83號、電話:02-23710261、傳真:02-23116071)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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