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T06001L052 已決標公告

新型兩棲船塢運輸艦技術服務案

國防部 決標日:106/08/0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財團法人船舶暨海洋產業研發中心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32,050,000
原始預算
$ 139,0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5.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防部
機關代碼 3.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9 - 其他商業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蔡小姐
聯絡電話 (02)85099474
機關代碼 3.5
單位名稱 國防採購室
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聯絡人 蔡小姐
聯絡電話 (02)85099474
傳真號碼 (02)85099475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5.48國防部海軍司令部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7/06
採購預告公告日期 106/02/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12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7/18 09:00
開標時間 106/07/18 14:00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現場: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郵遞:台北郵政37之37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屬推動募兵制暫行條例第10條第1項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期程為48個月,並區分4階段執行,餘詳如契約附加條款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部基於軍方特殊性及作業實需參考主管機關範本內容自訂採購契約通用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1)同「投標須知」。 (2)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於截止投標日前五年內,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船舶設計或監造)之勞務契約,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之五分之二(新臺幣5,560萬元),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新臺幣1億3,900萬元),並須出具採購機關(構)之驗收證明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   標準第五條第一款)。餘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1.現場領標,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武德樓一樓會客室(國防部國防採購室,販售時間:上班日0800時起至1600時止)。 2.郵購領標,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限時掛號郵資55元及標單費用(郵政匯票抬頭為國防部),寄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國防部國防採購室收(信封上請註明購買標單標的名稱及案號),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領、投標時效,本單位概不負責。 3.電子領、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4.本次為第2次限制性招標,不受3家以上合格廠商之限制。 5.本案原評選委員會委方於105年12月9日成立,案內評選項目、評審標準及評定方式均已由該委員會完成審定,另本案第1次開標廢標,海軍於106年7月4日已辦理評選委員會重新組成事宜。 6.依評選須知內規定採不訂底價,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74條第3項規定,評審委員會機關得以本法第94條成立之評選委員會代之。 7.本案採公告委員名單方式辦理,名單如下:鄧作樑委員、林忠宏委員、李永隆委員、顏君強委員、劉偉鵬委員、曾若玄委員、郭俊賢委員、羅光閔委員、潘冠呈委員、沈聖智委員、鄭哲民委員、王兆璋委員、胡嘉聖委員。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74、傳真:02-85099475)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7/18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國防部
機關代碼 3.5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蔡小姐
聯絡電話
(02)85099474
機關代碼
3.5
單位名稱
國防採購室
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聯絡人
蔡小姐
聯絡電話
(02)85099474
傳真號碼
(02)85099475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5.48國防部海軍司令部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7/06
採購預告公告日期
106/02/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12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7/18 09:00
開標時間
106/07/18 14:00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現場: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郵遞:台北郵政37之37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屬推動募兵制暫行條例第10條第1項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期程為48個月,並區分4階段執行,餘詳如契約附加條款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部基於軍方特殊性及作業實需參考主管機關範本內容自訂採購契約通用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1)同「投標須知」。 (2)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於截止投標日前五年內,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船舶設計或監造)之勞務契約,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之五分之二(新臺幣5,560萬元),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新臺幣1億3,900萬元),並須出具採購機關(構)之驗收證明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   標準第五條第一款)。餘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1.現場領標,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武德樓一樓會客室(國防部國防採購室,販售時間:上班日0800時起至1600時止)。 2.郵購領標,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限時掛號郵資55元及標單費用(郵政匯票抬頭為國防部),寄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國防部國防採購室收(信封上請註明購買標單標的名稱及案號),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領、投標時效,本單位概不負責。 3.電子領、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4.本次為第2次限制性招標,不受3家以上合格廠商之限制。 5.本案原評選委員會委方於105年12月9日成立,案內評選項目、評審標準及評定方式均已由該委員會完成審定,另本案第1次開標廢標,海軍於106年7月4日已辦理評選委員會重新組成事宜。 6.依評選須知內規定採不訂底價,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74條第3項規定,評審委員會機關得以本法第94條成立之評選委員會代之。 7.本案採公告委員名單方式辦理,名單如下:鄧作樑委員、林忠宏委員、李永隆委員、顏君強委員、劉偉鵬委員、曾若玄委員、郭俊賢委員、羅光閔委員、潘冠呈委員、沈聖智委員、鄭哲民委員、王兆璋委員、胡嘉聖委員。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74、傳真:02-85099475)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7/18 09: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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