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0.國防部不適用GPA之財物採購。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10.國防部不適用ANZTEC之財物採購。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0.國防部不適用ASTEP之財物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1、改善 甲方代理人 之高防護實驗室研究環境,保障工作人員安全。
2、整合高防護實驗室及動物實驗操作空間,提高實驗執行效率。
3、提供生物防護研究及高等級病原偵檢之處所,維護國軍健康及配
合國家防疫政策。
4、規劃正壓式防護衣式實驗室,符合國際潮流。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國防部國防採購室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國防部會客室)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與招標標的有關者):
1.公司或商業登記或設立證明、2.廠商納稅證明、3.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4.本案至少應由「建築師事務所或聘任有開業建築師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甲等綜合營造業」、「高防護實驗室專業設備廠商」共同投標,並須檢附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本案允許共同投標,共同投標家數以不超過5家為原則,符合全部資格之廠商仍得單獨投標。
■基本資格(與履約能力有關者)
上述為摘要內容,請詳閱投標須知第四十二點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電子領標、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2.為因應政府防疫措施,請參與開標廠商至本部開標場所及會議場所時配戴口罩,並配合本部承辦人員量測體溫及填寫自我健康切結書。
3.本案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規定,延長等標期限至110年7月29日上午9時止,於7月29日下午2時第一次開標,餘招標文件異動如下:
(1)疑義截止期限延長至110年7月23日止。
(2)異議截止期限延長至110年8月2日止。
(3)餘內容無異動。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國防採購室,電話:02-85099471,傳真:02-85099475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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