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預估後續擴充期間為3個月,金額為新臺幣1,941,000元,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採限制性招標洽原得標廠商辦理採購;另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採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4台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武德樓一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現場投標)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國防部會客室)或(郵遞投標)台北郵政37之37號信箱。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 116 年 1 月 1 日至 117 年 12 月 31 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具本國公民身份(基本資格之具公司登記請提供身分證影本)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律師證書影本。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2.本次開標不受3家(含)以上合格投標廠商之限制。
3.如欲以電子郵件方式提出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至受理單位,請務必電話聯繫確認收件時間,以維護自身權益。
4.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4年3月28日工程企字第1140100193號函釋,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本機關將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5.招標文件部分檔案為 ODF 文件,如無法開啟請至數位發展部 MODA ODF 文件應用工具處下載對應之應用程序。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國防採購室(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73、傳真:02-85099475)。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品項名稱
國軍地區輔導訴訟委聘律師一般案件定期約聘律師台中、南投及彰化地區4人
品項名稱_2
國軍地區輔導訴訟委聘律師一般案件定期約聘律師桃園地區3人
品項名稱_3
國軍地區輔導訴訟委聘律師一般案件定期約聘律師新竹、苗栗地區1人
品項名稱_4
國軍地區輔導訴訟委聘律師一般案件定期約聘律師雲林、嘉義地區1人
品項名稱_5
國軍地區輔導訴訟委聘律師一般案件定期約聘律師台南地區1人
品項名稱_6
國軍地區輔導訴訟委聘律師一般案件定期約聘律師高雄地區4人
品項名稱_7
國軍地區輔導訴訟委聘律師一般案件定期約聘律師屏東地區1人
品項名稱_8
國軍地區輔導訴訟委聘律師一般案件定期約聘律師台東地區1人
品項名稱_9
國軍地區輔導訴訟委聘律師一般案件定期約聘律師花蓮地區1人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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