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
| 2021/08/11 | 流標 | 0 家 |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國防部 |
|---|---|
| 機關代碼 | 3.5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29 -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謝明修 |
| 聯絡電話 | (02)29111680 |
| 機關地址 | 231新北市新店區力行路15號 |
| 傳真號碼 | (02)89116693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工程計畫編號 | 110-3051092255200130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是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預計金額 | 4,500,000元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0/08/11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231新北市新店區力行路15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招標文件售價0元,郵購領標者:請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限時掛號郵資寄新北市新店區力行路15號國防部參謀本部資通電軍指揮部後勤處採購室收(信封上註明購買標單標的名稱及案件)並自行評估郵遞時間。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 截止投標 | 110/08/16 17:00 |
| 開標時間 | 110/08/17 09:00 |
| 開標地點 | 231新北市新店區力行路15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報價金額5% |
|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 110/10/18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231新北市新店區力行路15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接獲機關通知日起10日曆天內開工,於開工日起60工作天內竣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之證明文件。上述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納稅證明。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廠商投標報價單及標單明細。 5.押標金。 6.切結書(投標時須檢附)。 7.廠商資格:土木包工業或丙等綜合營造業(含)以上。 餘詳如招標文件,上述項目廠商未檢附者,則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第2款規定「投標文件內容不符合招標文件之規定」,為不合格標。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請於110年8月12日前,或有異議請於110年8月23日前以書面向本單位提出(逾時或未具名者不予受理)。 2.依據國軍規定,手機未安裝國軍行動裝置管制軟體(MDN)者,需放置會客室手機置物盒保管,嚴禁攜入標場,如有違反將請離標場。 3.請進入本單位人員配戴口罩;另過去14天內有發燒(37.5度(含)以上)、與大陸親友接觸或有國外旅遊史,本單位有權拒絕該人員進入。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國防部參謀本部資通電軍指揮部(郵政信箱90049號信箱、電話:29152683)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0/08/16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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