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國防部 |
|---|---|
| 機關代碼 | 3.5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28 - 健身用建築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蔡先生 |
| 聯絡電話 | (02)85099474 |
| 機關地址 |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
| 傳真號碼 | (02)85099475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
|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 427,750,333元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巨額 |
| 辦理方式 | 代辦 |
| 洽辦機關 | 3.5.11國防部軍醫局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 02.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措施或不公開資訊。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是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本次統包工程於資訊部分僅設置基本管線及機櫃(不斷電設備),並留設資訊機房所需空間,後續擴充標的為營運所需資訊設備(以滿足新建航空醫學大樓工程範圍內,於完工後能妥適運作,開業營運者為限,包含硬體設備及作業軟體,預估金額約1,200萬元。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3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08/10/05 |
| 原公告日 | 108/09/23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 否 |
|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是 |
| 是否屬統包 | 是 |
|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 一、增加就醫可及性、降低醫療成本。 二、提升松山地區急重症醫療水準與品質。 三、強化軍陣醫療網。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新臺幣850元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 截止投標 | 108/10/16 09:00 |
| 開標時間 | 108/10/16 14:00 |
| 開標地點 |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5,000萬元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現場投標:國防部武德樓一樓會客室(台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郵寄投標:台北郵政37-37號信箱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111年10月4日前完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1.本案應由依法設立之「建築師事務所」及「甲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及「甲等(含以上)自來水管承裝商」及「甲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及「甲等(含以上)冷凍空調工程業」等專業廠商共同投標,並須檢附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同時具上揭之資格者亦得單獨投標,共同投標廠商家數以不超過五家為原則,並以「甲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為代表廠商。 2.代表廠商(營造廠)或建築師於截止投標日前曾完成醫院等級以上之醫療空間新建工程實績。 3.截止投標日前五年內,由單獨投標廠商或共同投標之代表廠商「甲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檢附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建築)工程之契約,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4億元,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新臺幣11億元以上。 4.單獨投標廠商或共同投標之代表廠商「甲級綜合營造業」之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招標標的建築部分預算金額之十分之一(新臺幣1億1,642萬4,967元)。 5.餘詳投標須知。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 是 |
|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
| 附加說明 | 【文件領取及地點】 一、郵購:將圖說費及回寄郵資,收款人:國防部國防採購室,寄台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國防部國防採購室(信封請註明招標序號)。領標信封內置便條紙書明收件人姓名、地址、電話及郵遞區號,不符規定者均予退件並以回郵寄還圖說費。 二、自購:廠商請於上班日(0830-1100,1330-1600)內至本部武德樓一樓會客室(02-85099474)購領。 三、電子領標:http://web.pcc.gov.tw,電子招標文件版權為國防醫學院三軍總醫院松山分院所有,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文件售價】 一、圖說費:新臺幣850元(收取後逕繳國庫不予退還) 二、郵費:北市130元,外縣市190元、外島200元 【其他】 一、廠商對本招標文件如有疑義,應於公告日起至108年10月7日止以書面或傳真通知國防部國防採購室(02-85099474,傳真02-85099475,可先電話洽詢),否則不予受理,且查詢事項以本招標文件內容為限,並不得依此詢問內容作為投標時之附帶條件。 二、廠商對本招標文件如有異議,應於公告次日起至108年10月15日止,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102條規定事項,向國防部國防採購室提出,否則不予受理。 三、本次招標不受3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限制,另正堯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亞新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及陳信旭建築師事務所為本案專案管理(含監造)之服務廠商,依法不得參加本件統包工程之投標。 四、本次更正公告係補充平面規劃圖及更正空白標單(*XML)電子檔,詳如修訂對照表。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國防部(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71、傳真:02-85099475)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8/10/16 09: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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