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請先電話告知,以免久候)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國防部會客室內,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國防部武德樓一樓會客室(台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郵寄投標:台北郵政37-37號信箱;電子投標:web.pcc.gov.tw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基本資格(與招標標的有關者)
■公司登記或設立證明。
■廠商納稅證明。
■土木包工業或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詳投標須知四十二點)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現場領標,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武德樓一樓會客室(國防部國防採購室,販售時間:上班日0800時起至1600時止)。
2.郵購領標,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限時掛號郵資及標單費用(郵政匯票抬頭為國防部),寄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國防部國防採購室收(信封上請註明購買標單標的名稱及案號),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領、投標時效,本單位概不負責。電子領、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3.本次開標不受3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之限制。
4.工地現勘及圖說聯絡人:王威勛上士電話:07-3312913#447
5.決標金額如為負數,得標廠商除應繳交履約保證金外,另須依「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作業擔保辦法」第三十二條規定,應於決標日之次日起十日內繳納決標價絕對值之相對保證金...(詳如工程採購契約範本、第三條契約價金之給付(七))
6.報價如未檢附完全(廠商報價單、空白標單總表、空白標單詳細價目表)依投標須知四十四點不決標予該廠商。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國防採購室(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74、傳真:02-85099475)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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