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國防部 |
|---|---|
| 機關代碼 | 3.5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12 - 拆除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劉小姐 |
| 聯絡電話 | (02)85099471 |
| 機關地址 |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
| 傳真號碼 | (02)85099475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代辦 |
| 洽辦機關 | 3.5.10國防部軍備局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5/12/15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圖說費新台幣100元(收取後逕繳國庫不予退還)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 截止投標 | 105/12/22 09:00 |
| 開標時間 | 105/12/22 10:00 |
| 開標地點 |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現場投標:國防部武德樓一樓會客室(台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郵寄投標:台北郵政37-37號信箱;電子投標:web.pcc.gov.tw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117日曆天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土木包工業或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投標廠商應具有並檢附下列證照資格(依法免申辦者免附):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當年度公會會員證明、許可登記證明文件、最近一期納稅證明等,詳投標須知。 二、特定資格:無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文件領取及地點】 一、通信領標: 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限時掛號郵資及標單費用(郵政匯票抬頭為國防部),寄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國防部國防採購室收(信封上請註明購買標單標的名稱及案號),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領、投標時效,本單位概不負責。 二、現場領標: 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國防部國防採購室,販售時間:上班日0800時起至1600時止)。 三、電子領標: http://web.pcc.gov.tw電子招標文件版權為國防部軍備局工程營產中心所有,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文件售價】 一、標單/圖說費:新台幣100元(收取後逕繳國庫不予退還) 二、郵費:北市新台幣100元,外縣市新台幣150元、外島新台幣170元 【其他】 一、投標廠商如採郵遞方式投標,投標文件應於105年12月22日(星期四) 上午0900時前寄達台北郵政37之37號信箱,並得使用本招標文件所提供之『投標文件封面』郵寄。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請於105年12月16日(星期五)前,或有異議請於105年12月27日(星期二)前以書面向本單位提出(逾時或未具名者不予受理),電話:(02)85099471、傳真:(02) 85099475,地址: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三、本案先行開標,並保留決標,俟預算奉核後再行決標、簽約;如預算未奉核定,則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1項7款規定不予決標。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國防部國防採購室(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71、傳真:02-85099475)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5/12/22 09: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