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5160000211226110 已決標公告

旗津#3、#4碼頭修建工程規劃設計及監造委託技術服務

國防部 決標日:105/11/16
工程全生命週期
原始預算
$ 16,235,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8.3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防部
機關代碼 3.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3 - 綜合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翁小姐
聯絡電話 (02)85099471
機關代碼 3.5
單位名稱 國防採購室
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聯絡人 翁小姐
聯絡電話 (02)85099471
傳真號碼 (02)85099475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5.48國防部海軍司令部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措施或不公開資訊。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5/10/20
原公告日 105/10/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1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5/10/25 09:00
開標時間 105/10/25 10:00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現場投標: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武德樓一樓會客室);郵寄投標:台北郵政37之37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屬推動募兵制暫行條例第10條第1項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工程驗收合格(餘詳投標須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 1.本案應由依法設立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技術顧問機構)、技師事務所、建築師事務所或其他依法令得提供規劃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共同投標。 2.本案允許共同投標,符合全部資格之廠商仍得單獨投標。共同投標或單獨投標之廠商或其受僱從業人員之專門技能證明之科別應涵蓋土木工程、水利工程、結構工程、電機工程及測量工程等5類別技師。共同投標家數以不超過五家為原則。 3.技師從業人員應依「各科技師執業範圍」規定。 4.餘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文件領取及地點】 一、郵購:將標單費及回寄郵資,收款人:國防部國防採購室,寄台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國防部國防採購室(信封請註明案號)。領標信封內置便條紙書明收件人姓名、地址、電話及郵遞區號,不符規定者均予退件並以回郵寄還圖說費。 二、自購:廠商請於上班日(0830-1630)內至本部國防採購室會客室(02-85099473)購領。 三、電子領標:http://web.pcc.gov.tw 【文件售價】 一、標單費:新台幣100元(收取後逕繳國庫不予退還) 二、郵費:北市100元,外縣市150元、外島170元 【履約地點】:高雄市左營區、高雄市旗津區 【履約期限】:自本契約決標日起至工程驗收合格、無待解決事項及完成技術服務採購契約各項工作為止(約105年至108年)。 【疑義、異議時限】 詳招標文件投標須知首頁 【其他】 1.本次招標公告新增「河海及海洋工程」專家學者委員類別,餘招標文件內容均未異動,等標期依政府採購法子法「招標期限標準」第8條第1項規定辦理。 2.本次更正招標文件「招標及評選須知」之附件五將「一、本案報價不得超過契約規定管線基地測量費用(新臺幣30萬元)上限。」修正為「一、本案報價不得超過契約規定管線調查(透地雷達)費用(新臺幣30萬元)上限。」(如修訂對照表);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投標廠商以原「招標及評選須知附件五」之文件投標者,得於審標時允許廠商更正。 3.本次更正公告未修訂招標文件內容,僅將本欄附加說明之【疑義、異議時限】以「詳招標文件投標須知首頁」表示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國防採購室(地址: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73、傳真:02-85099475)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0/25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國防部
機關代碼 3.5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翁小姐
聯絡電話
(02)85099471
機關代碼
3.5
單位名稱
國防採購室
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聯絡人
翁小姐
聯絡電話
(02)85099471
傳真號碼
(02)85099475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5.48國防部海軍司令部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措施或不公開資訊。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5/10/20
原公告日
105/10/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1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5/10/25 09:00
開標時間
105/10/25 10:00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現場投標: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武德樓一樓會客室);郵寄投標:台北郵政37之37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屬推動募兵制暫行條例第10條第1項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工程驗收合格(餘詳投標須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 1.本案應由依法設立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技術顧問機構)、技師事務所、建築師事務所或其他依法令得提供規劃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共同投標。 2.本案允許共同投標,符合全部資格之廠商仍得單獨投標。共同投標或單獨投標之廠商或其受僱從業人員之專門技能證明之科別應涵蓋土木工程、水利工程、結構工程、電機工程及測量工程等5類別技師。共同投標家數以不超過五家為原則。 3.技師從業人員應依「各科技師執業範圍」規定。 4.餘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文件領取及地點】 一、郵購:將標單費及回寄郵資,收款人:國防部國防採購室,寄台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國防部國防採購室(信封請註明案號)。領標信封內置便條紙書明收件人姓名、地址、電話及郵遞區號,不符規定者均予退件並以回郵寄還圖說費。 二、自購:廠商請於上班日(0830-1630)內至本部國防採購室會客室(02-85099473)購領。 三、電子領標:http://web.pcc.gov.tw 【文件售價】 一、標單費:新台幣100元(收取後逕繳國庫不予退還) 二、郵費:北市100元,外縣市150元、外島170元 【履約地點】:高雄市左營區、高雄市旗津區 【履約期限】:自本契約決標日起至工程驗收合格、無待解決事項及完成技術服務採購契約各項工作為止(約105年至108年)。 【疑義、異議時限】 詳招標文件投標須知首頁 【其他】 1.本次招標公告新增「河海及海洋工程」專家學者委員類別,餘招標文件內容均未異動,等標期依政府採購法子法「招標期限標準」第8條第1項規定辦理。 2.本次更正招標文件「招標及評選須知」之附件五將「一、本案報價不得超過契約規定管線基地測量費用(新臺幣30萬元)上限。」修正為「一、本案報價不得超過契約規定管線調查(透地雷達)費用(新臺幣30萬元)上限。」(如修訂對照表);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投標廠商以原「招標及評選須知附件五」之文件投標者,得於審標時允許廠商更正。 3.本次更正公告未修訂招標文件內容,僅將本欄附加說明之【疑義、異議時限】以「詳招標文件投標須知首頁」表示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國防採購室(地址: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73、傳真:02-85099475)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0/25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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