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本案標的如未能於契約屆滿前完成次年度招標訂約作業,得延長契約三個月,金額新台幣
615,381元,屆時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採限制性招標洽原得標商辦理採
購,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並得以換文方式辦理。
(2)全案採購金額為新台幣5,538,429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履約期限
以決標日之次月1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部基於軍方特殊性及作業實需參考主管機關範本內容自訂採購契約通用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或設立證明
2.特定營業項目:洗衣業(JA03010) 。
3.廠商納稅證明。
4.投標商營利項目登記及公司執照營業項目內需具有經濟部商業司「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營業項目代碼須為洗衣業(JA03010)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投標商營利項目登記及公司執照營業項目內需具有經濟部商業司「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營業項目代碼須為洗衣業(JA03010)且具洗衣經驗者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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