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民權東路4段121號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機關屬軍事機關,依國防部自訂範本辦理招標。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前一期納稅證明代之)。
附加說明
1.本案為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4款辦理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之勞務採購案第1次限制性招標採公開徵求作業。
2.本案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6年10月2日工程企字第09600396110號函辦理,機關於招標公告中公開之預算,為該採購得用以支付得標廠商契約價金預算金額,機關應於招標前確認且決標金額不得逾預算金額,如「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3.本案採總價報價、總價決標,決標原則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訂有底價之採購,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決標廠商。
4.登記及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已廢止投標廠商僅檢附營利事業登記證視為不合格標)。
5.本案開封方式採不分段開啟標封,投標資料全部放入同一標封。
6.因受機關代碼限制,網頁提示為「國防部空軍司令部」者,均改為「空軍氣象聯隊」,相關疑義、異議及押標金抬頭均需書名「空軍氣象聯隊」並受理之。
7.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本案採電子領標或現場、郵寄投標,未開放現場及通信領標、電子投標。
8.投標方式(於載止日前):
現場投標請於106年11月9日1700時前攜至臺北市松山區民權東路4段121號(松山基地指揮部會客室),並電洽採購官收受02-87126732。
郵寄投標請寄至:臺北延壽郵局第97號信箱。
電子領、投標網址:http://www.geps.gov.tw。
10. 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及細則第43條規定刊登公報日為106年11月3日,截標日為106年11月9日止,等標期7日,疑義期限為106年11月9日1700時前;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者依採購法75條為106年11月13日1700時前;對採購之過程、結果提出異議者依採購法75條於決標後15日以書面送(寄)達本聯隊(逾時或未具名者(得不予受理)。
11.參加現場開標者請於106年11月10日0930分攜帶授權書及身份證明文件抵達松山基地指揮部營區會客室(臺北市松山區民權東路4段121號)以利放行作業,廠商未出席開標者視同放棄優先減價及比減價格之權利。
12.領、投、開標問題,請洽曾奕銓先生:(02)87126732;規格及後續履約問題,請洽張峻豪先生:(02)87126833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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