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P14043P045 已決標公告

液壓車維修案

國防部空軍司令部 決標日:114/06/1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玉鑫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9,330,000
原始預算
$ 9,975,000
底價金額
$ 9,341,255
決標折數
99.8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防部空軍司令部
機關代碼 3.5.49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蘇先生
聯絡電話 (02)25328311
機關代碼 3.5.49
單位名稱 空軍保修指揮部
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87號
聯絡人 蘇先生
聯絡電話 (02)25328311
傳真號碼 (02)25328519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4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633,8861-8866 設備維修服務屬於海運船隻、非民用航空器)。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633,8861-8866 設備維修服務屬於海運船隻、非民用航空器)。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6/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87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招標文件售價新臺幣100元,現金付款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6/17 17:00
開標時間 114/06/18 10:00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87號藍天樓1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依契約規定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現場投標: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87號(空軍司令部藍天樓1樓會客室)。2.通信投標:臺北大直郵政126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嘉義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因字數限制,於附加說明欄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附加說明 一、履約期限為: (1)應於簽約日之次日 5 日內(含)提供原廠或代理商授權之證書及人員合格維修訓練合格證書供甲方 使用單位辦理審查。 (2)接獲甲方使用單位通知次日起5個日曆天內(含)完成裝備提領,並於114 年10月9日乙次完成交貨。 (3)故障裝備攜出營區修理時(交貨日期同備註7),雙方應執行目視檢查點交簽署提領清冊(如清單附件2),並由雙方簽署確認故障裝備外觀無損傷,相關配件均無短少等情況,經甲方代理人核對無誤後,始可 由乙方攜出;另乙方於故障裝備修妥送交甲方代理人後,雙方亦應實施目視檢查點交簽署提領清冊(如清 單附件 2),以避免後續肇生爭議。 二、投標時請於標單內檢附: 1.以電子領標之投標廠商請檢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非線上瀏覽招標文件明細)。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切結書(一)。 4.附錄二十一「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需填妥及用印)。 5.附錄二十二「禁用大陸地區、香港、澳門產製品切結書」(需填妥及用印)。 6.廠商資格證明文件(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納稅證明;如案訂定屬履約能力資格文件亦請一併檢附)。 三、現場投標:請投標廠商於進入藍天樓會客室時,先行拿取右側本部檔案夾內「投標廠商文件(現場投遞)二聯單」填寫完成後,於上班時間內(0800-1200、1330-1700)聯繫採購單位承辦人前往領取。 四、餘如有未盡事宜,則依清單及投標須知等規定辦理;另有相關疑問可電洽承辦單位詢問(蘇先生;聯絡電話:02-25321610#675447)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空軍保修指揮部(地址: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87號;電話02-25328311;傳真02-25328519,蘇先生)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5.49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蘇先生
聯絡電話
(02)25328311
機關代碼
3.5.49
單位名稱
空軍保修指揮部
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87號
聯絡人
蘇先生
聯絡電話
(02)25328311
傳真號碼
(02)25328519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633,8861-8866 設備維修服務屬於海運船隻、非民用航空器)。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633,8861-8866 設備維修服務屬於海運船隻、非民用航空器)。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6/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87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招標文件售價新臺幣100元,現金付款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6/17 17:00
開標時間
114/06/18 10:00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87號藍天樓1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依契約規定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現場投標: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87號(空軍司令部藍天樓1樓會客室)。2.通信投標:臺北大直郵政126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嘉義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因字數限制,於附加說明欄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附加說明
一、履約期限為: (1)應於簽約日之次日 5 日內(含)提供原廠或代理商授權之證書及人員合格維修訓練合格證書供甲方 使用單位辦理審查。 (2)接獲甲方使用單位通知次日起5個日曆天內(含)完成裝備提領,並於114 年10月9日乙次完成交貨。 (3)故障裝備攜出營區修理時(交貨日期同備註7),雙方應執行目視檢查點交簽署提領清冊(如清單附件2),並由雙方簽署確認故障裝備外觀無損傷,相關配件均無短少等情況,經甲方代理人核對無誤後,始可 由乙方攜出;另乙方於故障裝備修妥送交甲方代理人後,雙方亦應實施目視檢查點交簽署提領清冊(如清 單附件 2),以避免後續肇生爭議。 二、投標時請於標單內檢附: 1.以電子領標之投標廠商請檢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非線上瀏覽招標文件明細)。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切結書(一)。 4.附錄二十一「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需填妥及用印)。 5.附錄二十二「禁用大陸地區、香港、澳門產製品切結書」(需填妥及用印)。 6.廠商資格證明文件(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納稅證明;如案訂定屬履約能力資格文件亦請一併檢附)。 三、現場投標:請投標廠商於進入藍天樓會客室時,先行拿取右側本部檔案夾內「投標廠商文件(現場投遞)二聯單」填寫完成後,於上班時間內(0800-1200、1330-1700)聯繫採購單位承辦人前往領取。 四、餘如有未盡事宜,則依清單及投標須知等規定辦理;另有相關疑問可電洽承辦單位詢問(蘇先生;聯絡電話:02-25321610#675447)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空軍保修指揮部(地址: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87號;電話02-25328311;傳真02-25328519,蘇先生)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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