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國防部空軍司令部 |
|---|---|
| 機關代碼 | 3.5.49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69 - 其他電力設備及零件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張士官長 |
| 聯絡電話 | (06)3366159#973444 |
| 機關地址 | 717臺南市仁德區保仁路195號 |
| 傳真號碼 | (06)2884552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3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9/09/23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717臺南市仁德區保仁路195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100元,現場或郵購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 截止投標 | 109/09/29 17:00 |
| 開標時間 | 109/09/30 09:30 |
| 開標地點 | 717臺南市仁德區保仁路195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按廠商報價總金額百分之5繳交 |
|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 109/11/29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717臺南市仁德區保仁路195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其他 |
| 履約期限 | 詳如計畫清單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營業登記項目需含有E801070廚具安裝或E604010機械設備安裝)。 二、納稅證明。 三、餘同投標須知。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一、現場投標廠商,請於投入標箱前,將標函打印時間後再投入,以避免後疑。 【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郵寄「台南仁德郵政90272號信箱採購室收」,郵寄領取請附貼妥新台幣壹佰伍拾元整郵資之大型回郵信封,另請於索標文件內書明購案案號並附新台幣壹佰元整標單工本費;凡未依規定領標者,本單位概不受理,並以回郵寄還索標文件。 2.親至台南市仁德區仁愛里保仁路195號「空軍防空暨飛彈指揮部」索取(請於購買標單前30分鐘電話通知採購室06-2694213,以利標單製作),領標時間:上午0830至1130時,下午1330至1700時(非上班時間恕不受理)。 3.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自行下載。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現金新台幣壹佰元整(電子領標免費,請多加利用)。 二、【其他】: 1.會客登記時間:開標前30-15分鐘(逾時不候)。 2.請於辦理登記前備妥主管機關核發附相片之有效身份證明文件正本(如國民身份證或駕駛執照等)以備開標及辦理會客查驗用。(進入標場開標請另外攜帶授權書及身份證明文件) 3.廠商對招標文件如有疑義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及施行細則第43條規定於109年9月9日前以書面提出;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於109年10月3日前以書面提出;對採購之過程、結果提出異議者,為接獲機關通知或機關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其過程或結果未經通知或公告者,為知悉或可得而知悉之次日起10日;但至遲不得逾決標日之次日起15日。受理機關:空軍防空暨飛彈指揮部:電話:06-2694213;傳真:06-2884552;地址: 台南市仁德區仁愛里保仁路195號。 4.因受機關代碼限制,網頁提示為「國防部空軍司令部」者,均改為「空軍防空暨飛彈指揮部」,相關疑義、異議及押標金抬頭均需書名「空軍防空暨飛彈指揮部」並受理之。 5.履約地點:臺北市、新北市、桃園縣、新竹縣、台中縣、嘉義縣、台南縣、高雄縣、屏東縣、台東縣、花蓮縣、馬公縣 6.履約期限: (一)本契約履約期限自109年9月1日起(如逾109年9月1日決標,則自機關通知日起算)至109年12月31日止或預算支用完畢為止(如訂購日於契約有效期限內,雖交貨期已逾契約有效期限,乙方仍須依約完成交貨)。 (二)由甲方將需求項目、數量依訂購單方式發函或傳真通知乙方,乙方應於簽收並回傳訂單之次日起30個日曆天(含)內,乙次將訂單之採購標的送甲方指定地點完成交貨。 (三)乙方於驗收合格次日起15個日曆天(含)內送交甲方指定地點完成安裝作業及操作教學並由配合甲方代理人完成性能測試(如附件6),於完成之次日起3日曆天(含)內將測試表送至甲方綜辦。 7.報價方式:本案採單價報價、單價計列契約方式辦理,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1,以各項單價及其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加總計算,決定最低標。另採開口式契約之作業模式,以實際訂購數量計價付款,依原公告預算(全案預估貨款總價)及預估數量製作契約,並以全案預估貨款總價為採購上限;另除報價單(投標須知附錄六)外請另檢附分項報價單或將各項價格填於報價單內。 8.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廠商派員參加開標時,應自行全程配戴口罩,自主管理人員健康裝況,如經量測體溫超過標準(額溫37.5度、耳溫38度以上),將拒絕該員進入標場,並視同放棄比減價權利。 9.請檢附電子領標憑證(未檢附者於開標後三日內檢附)。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空軍防空暨飛彈指揮部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9/09/29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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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國防部空軍司令部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