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87號藍天樓2樓會客室
開標地點
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87號藍天樓1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現場投標: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87號藍天樓2樓會客室。2.通信投標:台北郵政37-115號信箱。
履約期限
自111年1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如檢附「放射性物質或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銷售服務業」等相關證書文件以供查驗。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因應新冠肺炎疫情,請欲參與開標之人員應先確認自屬身體健康狀況,如有身體不適之情況,建議授權改由其他人員參加,本處屆時將於開標前實施額溫量測,溫度超過37.5度者謝絕進入標場,另本處開標室屬半密閉式空間,請參加開標人員應自行配戴口罩,避免感染,如有不便請見諒。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得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至民國110年11月21日止。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之期限至民國110年11月30日止。
3.現場投標:請投標廠商於進入空軍司令部藍天樓2樓會客室時,先行拿取右側本部檔案夾內「廠商投標文件(現場投遞)二聯單」,並使用打印時鐘於該單「現場投遞時間」欄位上打印時間,以作為現場投遞標封時間之依據證明【如有打卡鐘使用上窒礙,可洽會客換證人員或本案承辦人邱先生(聯絡電話02-25321201)協處】,再續依檔案夾所附本部現場投標注意事項辦理。
4.投標時請併同檢附:電子領標憑證(未檢附者不判為不合格標,惟投標廠商仍應依機關通知提供)。
5.本案屬111年度開始即需執行之購案,現因預算尚未完成法定程序,符合決標原則之廠商先以「保留決標」方式辦理,俟預算完成法定程序後,再行決標。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空軍司令部後勤處 。地址: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87號。電話:02-25321201。傳真:02-25321221。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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