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國防部空軍司令部 |
|---|---|
| 機關代碼 | 3.5.49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282 - 成衣, 毛皮服裝除外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邱小姐 |
| 聯絡電話 | (02)25328311 |
| 機關地址 |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87號 |
| 傳真號碼 | (02)25328519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 10.國防部不適用GPA之財物採購。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 10.國防部不適用ANZTEC之財物採購。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 10.國防部不適用ASTEP之財物採購。 |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是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9/09/17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87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每份招標文件售價新臺幣100元,現金付款。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 截止投標 | 109/09/28 17:00 |
| 開標時間 | 109/09/29 10:00 |
| 開標地點 |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87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一定金額:新臺幣190萬元整。 |
|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 109/12/29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現場投標: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87號(空軍司令部藍天樓2樓會客室)。2.通信投標:臺北大直郵政126號信箱。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因系統公告字數有限,詳如附加說明第3點。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及納稅證明。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1.現場投標:請投標廠商於進入空軍司令部藍天樓2樓會客室時,先行拿取右側本部檔案夾內「廠商投標文件(現場投遞)二聯單」,並使用打印時鐘於該單「現場投遞時間」欄位上打印時間,以作為現場投遞標封時間之依據證明【如有打卡鐘使用上窒礙,可洽會客換證人員或本案承辦人林先生(聯絡電話02-25328311、02-25328313)協處】,再續依檔案夾所附本部現場投標注意事項辦理。 2.廠商派員參加開標(會議)時,應配合機關量測體溫及填寫切結聲明書等防疫預防作為,並自備口罩於會議中全程配戴,自主管理人員健康情況,如經量測體溫超過標準(額溫37.5度、耳溫38度以上)或切結內容有異常情況,則禁止進入標場。 3. (1)確樣:乙方應於簽約日次日起10個工作天內提供甲方代理人完整之兩件樣衣之顏色及樣式參考,並檢附全國認證基金會(TAF)認可實驗室之檢驗報告。 (2)契約有效期限自簽約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另本契約預估貨款總價若於有效期內用罄,亦為契約終止日。如訂購日於契約有效期限內,雖交貨期已逾契約有效期限,乙方仍須依約完成交貨。 (3)本案甲方代理人依清單預劃數量洽乙方執行下訂(可議定交貨時間及地點,且交貨分配數量表僅供參考,非實際年度訂購數量),乙方需於收受訂購單(如附件2)書面或傳真通知日次日起5個日曆天內於原訂購單下方空白處用印後以書面或傳真方式回復訂購單。 (4)各批次訂單交期自乙方以書面或傳真方式回復訂購單日次日起依訂購數量區分交貨期限(未達10,000件:60個日曆天內交貨、10,000至20,000件:120個日曆天內交貨、超過20,000件:150個日曆天內交貨)或由甲方代理人視需要與乙另行議定交貨期限內完成製作並申請報驗,惟議定期限不得超過150個日曆天。 4.餘如有未盡事宜,則依清單及投標須知等規定辦理。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空軍保修指揮部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9/09/28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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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國防部空軍司令部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