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國防部空軍司令部 |
|---|---|
| 機關代碼 | 3.5.49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77 - 室內裝潢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萬凱寧 |
| 聯絡電話 | (02)25474231 |
| 機關地址 | 105臺北市松山區台北郵政90254號 |
| 傳真號碼 | (02)25472960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1/01/17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105臺北市松山區台北郵政90254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新臺幣100元整/付現、現場繳納。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 截止投標 | 111/01/25 17:00 |
| 開標時間 | 111/01/26 14:30 |
| 開標地點 | 105臺北市松山區民權東路4段36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按廠商報價總金額5%繳交(小數點後之數值,以無條件進位至整數方式換算)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空軍戰術管制聯隊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 90536306專戶 |
|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 111/04/25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現場投標:臺北市松山區民權東路4段36號(本聯隊值日官室,洽承辦人收執)。2.通信投標:臺北郵政90254號信箱。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開工日起120日曆天。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1.公司登記或設立證明。 2.廠商納稅證明。 3.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綜合營造業或室內裝修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於開標日時仍為有效之證明文件,非特許行業規定或非主管機關規定應加入會員始能執業之行業毋須檢附)。 4.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如綜合營造業、承裝業登記證等特許行業登記證明或主管機關規定應經登記始能執業之證明文件);另E101011營造業丙等(含)以上及E801060室內裝修業擇一具備即符合本案訂定廠商資格。 5.餘同投標須知。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1.廠商所繳納之押標金抬頭應填「空軍戰術管制聯隊」或空白,否則不予決標;如未填寫受款人者,以執票之本聯隊為受款人;經核算繳納之押標金不得少於廠商報價5%;本聯隊對於廠商所繳納之押標金,於決標後無息發還未得標之廠商。廢標時,亦同。因故停止招標、流標或其他原因,致標封未予開封審查,由廠商自行剪開標封取出押標金領回。 2.本案開封方式採不分段開啟標封,投標資料全部投入同一標封。 3.因受機關代碼限制,網頁提示為「國防部空軍司令部」者,均改為「空軍戰術管制聯隊」,相關疑義、異議及押標金抬頭均需書名「空軍戰術管制聯隊」並受理之。 4.因預算待核定,本案先行辦理招(開)標作業,符合採購法第52條決標原則之投標廠商,以保留方式辦理,俟預算奉核後始得辦理決標及後續簽約事宜;若預算未奉核定,則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1項7款規定不予決標(投標廠商報價單有效期應至本案宣布決標日止) 5.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43條規定刊登公報日為111年1月17日,截標日為111年1月25日1700時(廠商應於截止收件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寄(送)達本聯隊投標,如有延誤,應自行負責;其標封封面內容應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29條製作,並標示明確,以避免開標審標發生錯誤,如無法判別所擬參加之標案者,視為不合格標),等標期9日,疑義期限為111年1月19日;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者依採購法75條期限為111年1月26日前;對採購之過程、結果提出異議者依採購法75條於決標後15日內以書面送(寄)達本聯隊(逾時或未具名者得不予受理)。 6.參加現場開標者請於111年1月26日1410時前攜帶授權書及身分證明文件抵達本聯隊大門以利作業,廠商未出席開標者視同放棄優先減價及比減價之權利(截止投標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或本聯隊另有公告者外,依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專區/颱風天等標期/公布之「因應颱風等災變部分地區停止上班,各機關招標公告之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是否延期處理原則」選擇適當之處理方式)。 7.領、投、開標問題,請洽萬凱寧小姐:(02)2547-4231;針對規格、後續履約及現勘問題,請洽胡凱鈞先生:(02)2547-4231。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空軍戰術管制聯隊(地址:10549臺北市松山區民權東路4段36號;臺北郵政90254號信箱、電話:(02)25474231、傳真:(02)25472960)。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1/01/25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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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國防部空軍司令部 歷年「工程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