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
| 2018/10/31 | 無法決標 | 0 家 | 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1項各款不予開標決標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國防部空軍司令部 |
|---|---|
| 機關代碼 | 3.5.49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吳柏逸 |
| 聯絡電話 | (03)8221144#874408 |
| 機關地址 | 971花蓮縣新城鄉花蓮郵政90319號 |
| 傳真號碼 | (03)8225025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工程計畫編號 | 108-1157000095000220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招標期限標準第八條第一項情形重行或續行第一次或以後各次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7/11/06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971花蓮縣新城鄉花師街37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新台幣500元整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 截止投標 | 107/11/14 17:00 |
| 開標時間 | 107/11/15 09:30 |
| 開標地點 | 聯隊三樓開標室(971花蓮縣新城鄉花師街37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廠商投標報價總金額百分之五 |
|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 108/02/15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詳如附加說明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限期45工作天完成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1.企業社(含以上)或乙級電器承裝業(含以上)。 2.加入商業同業公會或工業團體會員證明。 3.設立或登記證明【公司執照或公司登記證明書或設立(營業)登記證】。 4.廠商納稅之證明(營業稅繳款書或營業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或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不及提出者得以前一期納稅證明代之。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1)現場領標受理時間:0830-1130,1330-1630。 (2)餘依政府採購法及投標須知辦理。 (3)本案廠商可採電子投領標方式辦理,網址:http://web.pcc.gov.tw/ (4)廠商對招標文件如有疑義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及施行細則第43條規定於107年11月8日1700時前以書面提出;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自公告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並不少於10日內提出(107年11月15日前);對決標過程有異議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於決標後15日內以書面提出。受理機關:空軍第五戰術混合聯隊:電話03-8226251,地址:花蓮郵政90319號信箱。 (5)廠商如對本指部處理異議之結果不服或本部逾收受異議之次日起15日內不為處理,廠商得於收受異議處理結果或期限屆滿之次日起15日內,以書面向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提出申訴。 (6)現場參標廠商,請於開標前30分鐘至會客室,俾利本聯隊辦理會客作業。 (7)現場投標:攜投標文件至花蓮縣新城鄉花師街37號會客室;請於進入本聯隊會客室投標前先行填寫「現場投標時間紀錄表」,註記投標時間;另使用打卡機(設置於標箱上方)於外標封打印時間,以利確認投標時間;完成後將標單封及現場投標時間記錄表一併交本聯隊會客室或(總值星官室)值班人員【如有投、開標相關問題,可逕洽本案承辦人吳柏逸上士 (聯絡電話03-8226251)】;另【案內專業規格或實地現勘問題,可逕洽本案承辦人莊登凱中尉 (聯絡電話:03-8221145轉873966 0932704957)】。 (8)通信投標: 逕寄花蓮郵政20-59號信箱(郵局簽收時間若逾截止收件期限,不得參標,投遞至90319號信箱將原標封寄回)。 (9)經濟部98.4.2日經商字第9802406680號:「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main/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下載登記資料,附於投標文件,若廠商仍僅用舊「營利事業登記證」為唯一證件參標,將列為不合格標。 (10)廠商聲明書請依投標須知附件填寫;並請檢附本次電子領標憑證。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五戰術混合聯隊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7/11/14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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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國防部空軍司令部 歷年「工程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