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0111060501000910 已截止

「443聯隊跑滑道及機庫整建工程」規劃設計及監造委託技術服務

國防部空軍司令部 公告日:107/01/11 截止日:107/01/24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準用最有利標
預算金額
$ 3,807,810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07/01/24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防部空軍司令部
機關代碼 3.5.49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傅先生
聯絡電話 (02)25321610#675451
機關代碼 3.5.49
單位名稱 空軍保修指揮部
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87號
聯絡人 傅先生
聯絡電話 (02)25321610#675451
傳真號碼 (02)25328519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1/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87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100元整/付現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1/24 17:00
開標時間 107/01/25 10:00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87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 現場投標: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87號(本部藍天樓2樓會客室)。 2. 通信投標:臺北郵政37-126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屬推動募兵制暫行條例第10條第1項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全部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完成技術服務採購契約各項工作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本案應由依法設立之建築師事務所、技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及其他依法令得提供規劃設計、監造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投標;本案允許符合前述資格之廠商共同投標。共同投標或單獨投標之廠商或其受僱從業人員之專門技能證明之技師科別應涵蓋土木或結構工程科之類別(可重複)。共同投標家數以不超過2家 (二)(1)廠商具有承做能力之證明:【例如:於截止投標日前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承做文件,如同性質或相當工程之規劃設計及監造(不限同一契約)委託技術服務之證明(共同投標廠商至少一家檢附)】(檢附之證明文件:如結算驗收證明書、發票、驗收合格紀錄,僅檢附契約為不合格)。 (2)廠商或其受僱從業人員之專門技能證明:【例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共同投標廠商各成員均應檢附) (3)廠商信用之證明:非拒絕往來戶(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或無退票記錄證明(最近三年內)或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信用證明(由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金融機構出具之票據信用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及經辦員圖章者,始可作為證明之文件)。(共同投標廠商各成員均應檢附) (三)餘詳如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預算金額為新臺幣380萬7,810元整(含稅)。 2.本案如有電子領標之廠商,請於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以供審查。 3.廠商對招標文件如有疑義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及施行細則第43條規定於107年1月14日前以書面提出;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自公告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前提出,等標期不足10日者,以10日計算(如最後1日遇例假日,則順延至次1工作日);對採購之過程、結果有異議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第1項第3款所定期限,以書面提出異議。受理機關:空軍保修指揮部:電話02-25328311、傳真02-25328519,地址: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87號。 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5.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8,傳真:(02)85099469。 6.檢舉信箱:臺北市調查處:電話02-27328888,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餘詳如投標須知第57條聯絡資料。 7.開標時間及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及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 8.現場投標:投標廠商請於進入本部會客室時先行打印時間,以確定投標時間【如有打印時間相關問題,可逕洽會客換證人員或本案承辦人(聯絡電話02-25328311、02-25328313】。 9.餘未盡事宜均按清單及投標須知等規定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空軍保修指揮部:電話02-5328311、傳真02-5328519,地址: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87號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1/24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5.49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傅先生
聯絡電話
(02)25321610#675451
機關代碼
3.5.49
單位名稱
空軍保修指揮部
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87號
聯絡人
傅先生
聯絡電話
(02)25321610#675451
傳真號碼
(02)25328519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1/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87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100元整/付現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1/24 17:00
開標時間
107/01/25 10:00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87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 現場投標: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87號(本部藍天樓2樓會客室)。 2. 通信投標:臺北郵政37-126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屬推動募兵制暫行條例第10條第1項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全部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完成技術服務採購契約各項工作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本案應由依法設立之建築師事務所、技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及其他依法令得提供規劃設計、監造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投標;本案允許符合前述資格之廠商共同投標。共同投標或單獨投標之廠商或其受僱從業人員之專門技能證明之技師科別應涵蓋土木或結構工程科之類別(可重複)。共同投標家數以不超過2家 (二)(1)廠商具有承做能力之證明:【例如:於截止投標日前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承做文件,如同性質或相當工程之規劃設計及監造(不限同一契約)委託技術服務之證明(共同投標廠商至少一家檢附)】(檢附之證明文件:如結算驗收證明書、發票、驗收合格紀錄,僅檢附契約為不合格)。 (2)廠商或其受僱從業人員之專門技能證明:【例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共同投標廠商各成員均應檢附) (3)廠商信用之證明:非拒絕往來戶(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或無退票記錄證明(最近三年內)或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信用證明(由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金融機構出具之票據信用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及經辦員圖章者,始可作為證明之文件)。(共同投標廠商各成員均應檢附) (三)餘詳如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預算金額為新臺幣380萬7,810元整(含稅)。 2.本案如有電子領標之廠商,請於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以供審查。 3.廠商對招標文件如有疑義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及施行細則第43條規定於107年1月14日前以書面提出;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自公告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前提出,等標期不足10日者,以10日計算(如最後1日遇例假日,則順延至次1工作日);對採購之過程、結果有異議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第1項第3款所定期限,以書面提出異議。受理機關:空軍保修指揮部:電話02-25328311、傳真02-25328519,地址: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87號。 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5.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8,傳真:(02)85099469。 6.檢舉信箱:臺北市調查處:電話02-27328888,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餘詳如投標須知第57條聯絡資料。 7.開標時間及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及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 8.現場投標:投標廠商請於進入本部會客室時先行打印時間,以確定投標時間【如有打印時間相關問題,可逕洽會客換證人員或本案承辦人(聯絡電話02-25328311、02-25328313】。 9.餘未盡事宜均按清單及投標須知等規定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空軍保修指揮部:電話02-5328311、傳真02-5328519,地址: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87號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1/24 17: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1380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3039 案
決標方式分佈
- 廣告版位 (Google AdSense) -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