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0.國防部不適用ASTEP之財物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7000宜蘭縣蘇澳鎮軍港路10號
開標地點
在修艦大樓(舊海軍橋旁)270宜蘭縣蘇澳鎮軍港路10號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海軍保修指揮部/蘇澳後勤支援指揮部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3/08/06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7000宜蘭縣蘇澳鎮軍港路10號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部為國軍機關,使用國防部令頒財物勞務通用條款範本(版本日期112.2.1)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請檢附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及納稅證明﹝餘依清單及投標須知規定辦理﹞。
其他:附加說明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1.親取者至本部供應科領取。 2.郵寄領標者請檢附工本費及回郵信封逕寄:蘇澳郵政90196附4號信箱供應科。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每份工本費新台幣100元整(**歡迎電子領標其文件下載免收工本費**),另請附130元快捷郵資(郵票或現金)(如郵資調整依郵局實際金額為主)。
﹝收受報價單或企畫書方式及地點﹞:親送書面報價資料者請將資料遞送至東海營區大門口(廠商須於標單空白處打印時間);郵寄遞送者請逕寄:蘇澳郵政49號信箱供應科收。
﹝決標方式﹞:本案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訂定底價方式辦理,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各組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對參加同一品項資格審查合格之次低、第3低、第4低、第5低報價廠商競標而未得標之合格廠商,如願以決標價供應同一品項,則同意納入併列得標廠商,惟以3家為限(含得標商),且以最低報價列為併列得標廠商之標準(若次低報價放棄併列,則以第3低標廠商依序徵詢),若第3、4低報價廠商標價相同,則以抽籤方式決定併列廠商;另到場廠商標價若"不再減價"或"棄權"者視同放棄併列為得標商之權利(未到場廠商亦視同放棄併列為共同供應契約廠商之權利,廠商於開標後不得再行提出)。
一、﹝疑義、異議﹞: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請於公告日起2日(113年05月31日),如有異議,請於公告次日起12日(113年06月11日),依政府採購法規定以書面向招標機關申請釋疑或聲明異議,逾期或不具名者均不予受理;受理機關:海軍蘇澳後勤支援指揮部、電話:03-9968603、傳真:03-9954235、地址:27000宜蘭蘇澳郵政90196附4號信箱。
二、投標商如以同等品參標,請註明於標封上,俾利審標作業。
三、履約期限:契約有效期限自113年5月6日起至115年5月6日止。(若簽約日逾113年5月6日則自簽約日起算2年)
四、本案投標之廠商地址、負責人及聯絡電話等資訊將於年度結束後實施問卷滿意度調查,以供單位建構公平、公開之採購程序。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海軍蘇澳後勤支援指揮部(電話:03-9968603、傳真:03-9954235、地址:27000宜蘭蘇澳郵政90196附4號信號)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