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在修艦大樓(舊海軍橋旁)270宜蘭縣蘇澳鎮軍港路10號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依契約規定實施履約作業。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7000宜蘭縣蘇澳鎮軍港路10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檢附工料分析表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1.親取者至本部採購科領取 2.郵寄領標者請檢附工本費及回郵信封逕寄:蘇澳郵政90196之4號信箱採購科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每份工本費新台幣100元整(**歡迎電子領標其文件下載免收工本費**),另請附130元快捷郵資(郵票或現金)。
﹝收受報價單或企畫書方式及地點﹞:親送書面報價資料者請將資料遞送至東海營區大門口;郵寄遞送者請逕寄:蘇澳郵政49號信箱採購科收。
﹝決標方式﹞:進入底價並且報價(總價)最低者得標
一、﹝疑義、異議﹞: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請於公告日起2日(112年06月30日),如有異議,請於公告次日起11日(112年07月10日),依政府採購法規定以書面向招標機關申請釋疑或聲明異議,逾期或不具名者均不予受理;受理機關:海軍蘇澳後勤支援指揮部、電話:03-9968603、傳真:03-9954235、地址:27000宜蘭蘇澳郵政90196附4號。
二、交貨期限:
(一)開工申報:乙方應自簽約日起15日曆天內備妥保險投保證明交付甲方監工單位填製承攬作業危害因素及安全衛生注意事項告知書及開工申請表(如附件1-3)辦理申報作業。
(二)施工期限:甲方監工單位於開工申報核准後1工作天內,以電傳方式通知乙方開工施作,乙方自開工日起60日曆天內完工(含驗收應交文件及軍品繳貨單(如附件1-2),如無法提供文件者,視同未交貨;若最後1日為非機關上班時間,則順延1工作日),若於履約期間有任何影響施修情形,乙方應以書面通知方式向甲方監工單位反映。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海軍蘇澳後勤支援指揮部、電話:03-9968603、傳真:03-9954235、地址:27000宜蘭蘇澳郵政90196附4號。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