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國防部海軍司令部 |
|---|---|
| 機關代碼 | 3.5.48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供應科 |
| 聯絡電話 | (03)9968603 |
| 機關地址 | 270宜蘭縣蘇澳鎮軍港路10號 |
| 傳真號碼 | (03)9954235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是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1/01/28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27000宜蘭縣蘇澳鎮軍港路10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財物、勞務工本費100元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 截止投標 | 111/02/08 13:00 |
| 開標時間 | 111/02/09 08:45 |
| 開標地點 | 在修艦大樓(舊海軍橋旁)270宜蘭縣蘇澳鎮軍港路10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是 |
|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 為確保得標廠商續依各項施作節點如期如質履約執行。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27000宜蘭縣蘇澳鎮軍港路10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宜蘭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開工日起40日曆天內完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請檢附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及納稅證明。 二、請檢附具有承做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隔熱材包覆)之承做文件,如「結案驗收證明書」或「契約連同驗收紀錄」或「結案之履約憑證或文件」或「付款收據」,若經審查無法足以證明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規定判定為不合格標。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1.親取者至本部供應科領取。 2.郵寄領標者請檢附工本費及回郵信封逕寄:蘇澳郵政90196附4號信箱供應科。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每份工本費新台幣100元整(**歡迎電子領標其文件下載免收工本費**),另請附130元快捷郵資(郵票或現金)(如郵資調整依郵局實際金額為主)。 ﹝收受報價單或企畫書方式及地點﹞:親送書面報價資料者請將資料遞送至東海營區大門口(廠商須於標單空白處打印時間);郵寄遞送者請逕寄:蘇澳郵政49號信箱供應科收。 〔押標金繳納之處所與方式〕:1.政府電子採購網線上繳納。(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無法使用本方式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2.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或支票、保付支票、郵政匯票、政府公債、設定質權之金融機構定期存款單(質權設定申請書及覆函格式如附錄十一、十二)、銀行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正本(如附錄十三)繳納者:可比照現金向國軍各地財務單位繳納(抬頭應以收款之國軍該地區財務單位為收款人),亦可逕行裝於投標信封內併同投標文件密封投標,惟該押標金抬頭應填「海軍蘇澳後勤支援指揮部」或空白,否則不予決標。3.以取具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正本(如附錄十四)、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正本(如附錄十五)繳納者:應檢具符合主管機關核准格式及內容之文件,逕行裝於投標信封內併同投標文件密封投標。受款/益或被保證/險人為「海軍蘇澳後勤支援指揮部」,未填寫受款人者,以執票之本部為受款人。4.以政府機關核准有案之金融機構國內定期存單、政府公債抵充押標金者:應先辦妥質權設定登記暨拋棄行使抵銷權之證明手續後,將質權設定通知書及金融機構覆函繳至出票銀行所在地之國軍地區財務單位,取得收據併同投標文件密封投標。5.按前述第1.、3.、4.規定繳納押標金者,其受款/益或被保證/險人應填「海軍蘇澳後勤支援指揮部」,否則不予決標。 ﹝決標方式﹞:進入底價並且報價(總價)最低者得標。 ﹝其他內容﹞: 一、﹝疑義、異議﹞: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請於公告日起3日(111年01月30日),如有異議,請於公告次日起10日(111年02月07日),依政府採購法規定以書面向招標機關申請釋疑或聲明異議,逾期或不具名者均不予受理;受理機關:海軍蘇澳後勤支援指揮部、電話:03-9968603、傳真:03-9954235、地址:27000宜蘭蘇澳郵政90196附4號信箱。 二、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三條規定如辦理第1次開標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得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核准,改採限制性招標。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海軍蘇澳後勤支援指揮部(電話:03-9968603、傳真:03-9954235、地址:27000宜蘭蘇澳郵政90196附4號信號)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1/02/08 13: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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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國防部海軍司令部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