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國防部海軍司令部 |
|---|---|
| 機關代碼 | 3.5.48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後勤處補購組施少校 |
| 聯絡電話 | (02)25336481 |
| 機關地址 |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05號 |
| 傳真號碼 | (02)25339415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5/10/19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 是 |
|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 否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詳如附加說明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紙本招標文件每份新臺幣100元整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5/11/01 17:00 |
| 開標時間 | 105/11/02 14:30 |
| 開標地點 | 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05號(海軍司令部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專人:海軍司令部會客室(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05號);郵遞:臺北郵政37之52號信箱(以落地郵戳為憑)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屬推動募兵制暫行條例第10條第1項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簽約日次日起至105年12月15日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本單位基於軍方特殊性及作業實需,参考主管機關範本,擇符合需要制定採購契約通用條款。 |
| 廠商資格摘要 |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納稅證明,餘詳投標須知。(另需檢附投標廠商聲明書) (2)廠商具有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供應或承做之文件(如驗收紀錄、付款發票或結案證明文件等佐證資料)。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1.專人:海軍司令部會客室(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05號)。 2.郵購:請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郵遞區號及地址﹚、貼足快遞郵資(臺北市100元、外縣市150元),寄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05號(國防部海軍司令部後勤處補購組收)﹙信封上請註明購買標單標的名稱或案號﹚,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投標時效,本單位概不負責。 3.上網電子領標:http//web.pcc.gov.tw。 【疑義、異議、檢舉及稽核受理單位】 1.疑義及異議受理單位:國防部海軍司令部後勤處;臺北中山郵政第90151附6號信箱;TEL:02-25336481;FAX:02-25339415。 2.檢舉受理單位:法務部調查局: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傳真:02-27370698。 3.稽核受理單位:中央採購稽核小組:臺北市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8,傳真:(02)85099469。 4.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臺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電子郵件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5樓。 【其他】 1.廠商對招標文件如有疑義或異議,應於規定時間(疑義:105年10月24日、異議:105年10月31日)17時前,以書面向本處反映,逾時提出或未具名者不予受理。如以傳真提出者,請於傳真前、後電話通知(02-25336481),俾能及時收件處理。 2.現場領、投標時間:上班日8時至17時止,等標期之末日以招標公告時間為主。 3.截止投標日、開標日如遇天災等不可抗拒因素無法如期辦理時(以臺北市政正式宣布政府機關因故停止上班為準),逕行順延至恢復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投標、開標;若有特殊情形者,另行公告或通知投標廠商。 4.廠商投標時應依本案評選須知,製作並檢附「服務建議書」乙式15份為原則(決標後納入契約執行)。 5.本案以準用最有利標評選(序位法),採固定價格給付(新臺幣300萬元整),投標廠商無須報價,但須於建議書內詳列組成費用之內容。另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3款決標,無須議減價格,可洽優勝廠商議定其他內容。 6.本案禁用中國大陸地區產品及禁止僱用中國大陸地區人士或非法外籍勞工。 7.餘詳招標文件規定。 8.廠商如須現地勘查,可於等標期之上班時間(上午0900~1100時,下午1400~1600時)以電話提前預約,由聯絡人引導進入現地勘查;地址:臺北市貴陽街1段243號;聯絡人:李家萱士官長;電話:02-25339153。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國防部海軍司令部後勤處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5/11/01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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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國防部海軍司令部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