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國防部海軍司令部 |
|---|---|
| 機關代碼 | 3.5.48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13 - 基地整建及清理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供應處採購科;工營處設維科 |
| 聯絡電話 | (07)5825562 |
| 機關地址 | 813高雄市左營區左營郵政90192附8號信箱 |
| 傳真號碼 | (07)5833074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5/10/25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一、親自領取:工本費500元需購買者請先洽採購科由專人辦理(07-5825562)。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二、郵購者:檢附標單圖說工本費500元(郵政匯票)寄左營郵政90192附8信箱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 截止投標 | 105/11/02 17:00 |
| 開標時間 | 105/11/03 10:00 |
| 開標地點 | 高雄市左營區明德新村海韻營區第一標室(高雄市左營區海景街25號)(若於規定之開標時間前未及時進場者,視同放棄比、減價格之權益)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標價總金額之百分之五 |
|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 105/12/03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郵遞投標:郵寄左營郵政138號信箱.專人投標:送海軍保指部值日官室(高雄市左營區軍校路368號) 投入「海軍左營後勤支援指揮部專用標箱」並於投標前使用打印機標示時間以茲證明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55日曆天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本部為國防軍事單位,各委購單位依主管機關訂定之採購契約範本及依單位特性、需求,檢視非屬通用條款律定者,於採購清單內明確律定奉核後,即可納入招標文件,以作為後續該購案採購契約。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本工程具綜合營造業(E101011)或土木包工業(E102011)廠商承攬,投標廠商如有政府採購法第一○三條規定之不良紀錄者,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 二、持有下列有效證照或變更申辦作業中之主管機關足資佐證之文件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資料代之 三、(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 四、相關廠商資格之資料請依軍事工程投標須知第62條招標規定辦理 五、押標金憑票支付(抬頭):海軍左營後勤支援指揮部 六、履約保證金:契約金額一定比率百分之10。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 1、郵購:購標廠商請於截標止投標日前,大型回郵信封及圖說費【限用郵政匯票,收款人為「海軍左營後勤支援指揮部」】以限時掛號寄左營郵政90192附8號信箱(採購科招標訂約組收),『以到達郵局之落地郵戳為憑』。(信封內請以便條紙註明工程案號、收件人姓名、地址及郵遞區號 )並自行考量郵寄時程及足額郵票,因例假日不受理,若因此延誤時間,本部概不負責 2、自購:每日上班時間(上午0800時至下午1700時止)自購領標廠商請於截止投標日前需購買者請先洽採購科由專人辦理(07-5825562)。 3、圖說費:新台幣50O元。購領招標文件請詳加清點如有缺頁影印模糊時應即持原購標單文件至本部辦理補正 |
| 收受招標文件地點 | 1.專人送達招標機關(採現場投標者,請於105年11月2日1700時前送達海軍保修指揮部值日官室(高雄市左營區軍校路368號)投入「海軍左營後勤支援指揮部專用標箱」,並於投標前使用打印機標示時間以茲證明。 2.郵寄投標者:左營郵政一三八號信箱。 另請於信封封面註明工程名稱、案號、廠商名稱、統一編號、地址及電話) 3.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電子招標文件版權為本部所有,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但經招標單位同意者,不在此限 |
| 其他 |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或異議者,疑義期3天(105年10月27日止);異議期10天(105年11月4日止請依政府採購法以書面向招標機關申請釋疑或聲明異議:受理機關:海軍左營後勤支援指揮部供應處採購科、電話(07)5825562傳真(07)5833074地址:左營郵政90192附8號信箱) 2.訂約及開工:應於決標次日(含)起3日曆天內與該部完成對保、訂約、會銜,用印手續,並於決標次日(含)起4日曆天內開工,未完成開工前準備者,不得進場施作,工期均列計。 3.本案等標期訂定係依政府採購法「招標期限標準」規定辦理。 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一規定辦理電子投領標,等標期縮短5日。 但縮短後不得少於9日。 4.依工程會96年10月2日工程企字第09600396110號解釋函,依本法施行細則第26條第1項規定,機關於招標公告一併公開之預算金額,其決標金額不得逾預算金額,且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判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5.廠商及分包廠商員工均應遵守有關法令規定,包括施工地點當地政府、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訂定之規定,並接受機關對有關工作事項之指示。如有不照指示辦理,阻礙或影響工作進行,或其他非法、不當情事者,機關得隨時要求廠商更換員工,廠商不得拒絕。該等員工如有任何糾紛或違法行為,概由廠商負完全責任,如遇有傷亡或意外情事,亦應由廠商自行處理,與機關無涉。 6.投標廠商投標標封請詳載註明:標的名稱、案號、廠商名稱、地址、電話、負責人、統一編號,以利作業。 7.本案先行招標,並保留決標,俟司令部預算核定文令到部後,再行辦理決標、簽約及履約事宜。 另須查看工程案施工現場請洽工地會勘電話:海軍左營後勤支援指揮部工程營產處07-5810831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海軍左營後勤支援指揮部供應處採購科、電話(07)5825562傳真(07)5833074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5/11/02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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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國防部海軍司令部 歷年「工程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